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市委大院旧址

改建新广场命名的公告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对原市委大院旧址改建新广场进行了命名,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位于西峰区南大街28号的原市委大院旧址改建新广场命名为“人民广场”,自2022年9月23日正式启用。

二、广场东至董志塬大道、西至南大街、北至安定东路、南至南苑路,区域面积48000㎡。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