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企业不良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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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处理)决定文号:党组会议纪要〔2022〕19号

不良行为描述:受让、借用、涂改、盗用、克隆、伪造企业相关证书、印章、签名或以弄虚作假方式取得资质证书或参与招投标、工程建设活动的;

处罚(处理)决定内容:2021年7月5日,海南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1参与陵水黎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干部职工周转房项目投标过程中,在投标文件中配备机械员黄昌林及其助理工程师证,但黄昌林于2016年上大专,同年就拿到了助理工程师证,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经与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实,未在职称评审档案资料中查询到黄昌林助理工程师相关信息,黄昌林助理工程师证为伪造证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2022 年1月13日,我局向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陵建罚决字〔2022〕1号)。 经会议研究,同意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分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7〕12号)行为代码SG-C01-03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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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显示:海南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黎某剑,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隧道、道路桥梁工程,桩基础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及建筑机械安装(特种设备除外),建筑幕墙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海岸、码头、港口与航道工程及施工,水利工程,提防堤坝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房屋拆迁及拆迁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装饰材料、建材销售、办公设备、汽车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来源: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启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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