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时尚女子在某商场买了一套价值1000元的衣服后,在第7天的时候赶去商场退货,退完货以后,她又选中了另外一套价值2000元的服饰准备买,但店家直接拒绝了她并说请出去,店里不欢迎她这样的顾客。

据店家说,他们店推出的服饰规定买了后不满意的话,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但这个很人性化的设置却让人钻了空子。这位时尚女子,已经几次到店购买价值不菲的服饰,不到7天就来退货,然后再买新衣服,不到7天又来退反反复复已经不下5次。店家说:说白了这位女士呢,就是希望商场遵守自己订的规定,满足她这个无实际消费,但是却是天天体验新服饰的行为。

店家说商场为了吸引顾客,打开销路,会不定时推出一些线上和线下的打折活动,顾客来了还会由店员带着一起在商城里凑凑热闹,选购自己合适的服装,是非常希望得到新老顾客的捧场的。但是这位女子的行为,却让店家难以认同。

店家说之前几次完全理解女子的行为,服饰体验不满意可以退货,但是次数多了不得不怀疑女子是利用规则满足她非常自私的个人愿望。所以商场也搞了一个无诚信顾客黑名单,这位女子几次三番的买了退、退了买的行为,已经在黑名单之列,今后商场将拒绝为她服务。

女子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商场订的规则,7天无理由退货是商场自己规定的。商场为什么就把她列入黑名单,不给她购买衣服的权利?这是对消费者的歧视。她要打消费者投诉电话举报商场。但是女子的话无意间流露出了她的不良消费观以及动机,她说:她家里还有两件新衣服到退货时间了,她再不买就没有新衣服可穿了。

不得不说,这位女子确实是奇葩一个,按照她的做法,她可以一年四季全部穿最新的流行服饰,7天一换,还不用出钱。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这个美好的愿望是建立在损害商家的利益上的,非常自私。

有网友说,这位女子是太夸张了,但实际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人,有人会去服饰店挑选好样式好的衣服,买回家让做衣服的人看好设计款式,按照款式做一套,然后把衣服再退给商家。这种做法如果仅仅限于自己穿,除了买了退了这一个环节有点不地道之外,似乎也无可厚非,因为品牌服饰是有商标的,自己是仅模仿样式,不盗取商标,也不批量生产,并不构成侵权。

商家和顾客之间,似乎永远是一对矛盾。顾客认为商家要赚钱,所以无商不奸。商家认为自己是为顾客提供服务,服务自然要赚点钱,否则自己就喝西北风去。

商家会为了促销而搞一些活动,比如“7天无理由退货”,其实真正做到这一点的确实是良心商家,有魄力商家,所以顾客永远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但做顾客也要有底线,像女子这样的行为明眼人一眼就看穿,这种自私的体验做法给商家带来了损失,降低的是自己的人品。

当所有的顾客都能理性消费,相信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商家诚信经营,“7天无理由退货”就会成为一种常态,而这种常态化一旦形成,你会惊讶的发现,自己所买到的商品都是质量杠杠的。这就是一种良性循环,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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