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锦州港自用加油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锦州港自用加油站工程施工已由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锦州港自用加油站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锦州港自用加油站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位于第三港池辅建区东侧,东临港三路,南临东西通道。
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借款。
2.2招标范围:锦州港自用加油站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规模:锦州港自用加油站工程位于第三港池辅建区东侧,东临港三路,南临东西通道,新建站房一座194.6㎡,罩棚建筑占地704㎡,双枪加油机6台,其中1台为汽油双枪加油机具备汽油回收功能,1台30立方米汽油罐,1台30立方米柴油罐,4台50立方米柴油罐,配套水暖电通信系统,详见图纸。
2.4计划工期:130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工业管道 GC2 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于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领取招标文件(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0:3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 1057 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