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月半悦读

法制剧《底线》,高度还原了“江歌案”的始末。

剧中,通过葛晴晴和穆子琪一案,拨云见雾般再现了江歌案中的那些扑朔迷离的案情,也让那些不明真相的人,彻底看清到底孰是孰非。

然而,都这样了,竟还有现实中“葛晴晴”的粉丝出头为她叫嚣,而这些人的态度只让我深感:原来世道是真的变坏了。

真不敢想象,当时被闺蜜关在门外的江歌,内心到底有多绝望恐惧,而她的母亲,为了替女儿维权,又经历了多少无助!

01、极端自私自利。

葛晴晴这种人,实在太坏了。

本身,她只是一个靠做直播卖保险的小网红,靠着一个即将“嫁入豪门”的“准贵妇”人设来圈粉,还谎话连篇地把维持生计的直播工作说成是“爱好”。

然而,她骨子里就属于那种极端自私自利的人。

所以,史咏这个富二代男友破产后,她“嫁入豪门”梦也就碎了,才会死活要跟史泳分手,还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

可是,她深知史咏这个前男友平常有多暴力,也生怕他不肯放过自己,就利用了闺蜜穆子琪的善良仗义,主动提出要求入住穆子琪家,以躲避可能会来自史咏的那些纠缠和骚扰。

期间,穆子琪出于安全考虑,曾多次提出用报警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毕竟,穆子琪住的是公司的房子,让葛晴晴暂住还可以,长期收留她就不现实了。

再说了,她们两个柔弱女孩同住,要是史咏这种暴力男有心找事儿,两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可葛晴晴呢,却多次对一心为她着想的闺蜜耍心眼,坚决不让穆子琪报警。

究其原因,她不过就是怕,万一事情真闹大了,那自己好不容易立起的人设就崩了,粉丝也就不买她的账了,这也就相当于断了她的生计。

所以,每次穆子琪想要报警以绝后患,都被她找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了。

可是,她为了摆脱史泳的一再骚扰,还骗他说自己找了新男朋友,把事态激化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直到史咏都扬言要报复她了,她还不把实情告诉穆子琪。

其实,她这样遮掩,不过是担心穆子琪感受到了威胁,为了自保可能会赶她离开。

于是,她不仅对穆子琪隐瞒了史咏的暴力倾向,把他说成是一个对前女友下跪的怂货,降低了穆子琪的心理防范,还隐瞒了他已经知道两人住处并要报复她的事实。

这也就是说,她对收留她的穆子琪,根本没有尽到危险告知义务。

哪怕她早就明确意识到,史咏的那句“绝不放过你”的威胁绝不是一句空话,却还是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她明明吓得都不敢回家了,可为了给自己壮胆,还故意让穆子琪到地铁站接自己下班,然后故作镇定地一起去吃烧烤、回住处。

最可恨的是,两人在遭受史咏残暴袭击时,葛晴晴竟然自私地把穆子琪关在了门外,让她独自一人面对穷凶极恶的史咏,最后身中多刀惨遭杀害。

也就是说,穆子琪这个闺蜜明明是为了葛晴晴出头,结果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葛晴晴看到拿刀的史咏,求生欲爆发,可为了保全自己,竟然没良心地弃闺蜜的生命于不顾。

她狠心把大门一关,就不管人家穆子琪了。

甚至,直到人都被杀了,邻居都看不下去出面报警了,她才想起来报警。

生命最后一刻,葛晴晴这个“毒闺蜜”给穆子琪造成的绝望,更甚于史咏带来的恐惧!

而直到最后,葛晴晴都没有一丝悔意。

甚至,她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还不惜中伤、诋毁、攻击为穆子琪讨公道的丈夫陶大明,妄图利用舆论压力颠倒黑白,以便她把自己择得干干净净,一点因果都不沾。

说实话,葛晴晴这种“毒闺蜜”,不判不足以平民愤!

02、谎话连篇。

当然,葛晴晴嘴里讲出的,又是另一个故事。

在她的描述里,这一切都是穆子琪咎由自取。

原来,她们两家是邻居,两个小姑娘一起长大,她甚至可以跟穆子琪家里人一样,喊她“穆子”,因她小穆子琪一岁,再加上穆子琪十分讲义气,从小就特别照顾她。

于是,她在分手不成反遭威胁时,也很讲“义气”地把好闺蜜拉下了水。

她跟史泳分手后,不仅对闺蜜哭诉自己的委屈无助,还一再保证,前男友根本不具备任何威胁性,让闺蜜“心甘情愿”请同住,以躲避前男友的纠缠不休。

是的,她说是穆子琪求她,她盛情难却,这才勉为其难搬去同住的。

她还说,她也想过报警,可穆子琪不让。

只因为,穆子琪怕事情闹开了,公司发现了“公房私用”的事儿,穆子琪可能会被开除,才劝她“忍一时风平浪静”。

最后,就连面对拿着刀子来报复的史咏,也是穆子琪非要替她出头,把她推进了房间,独自一人在门外跟史咏理论,这才惹怒了暴躁的史咏,继而被连捅多刀后当场惨死。

多白莲啊!

可以说,明眼人都听得出来,葛晴晴这个故事编得前后矛盾,很多地方就连她自己都难圆其说。

可在她的谎言里,她也是受害者,她一点错都没有。

她之所以无视穆子琪在门外撕心裂肺的求救,却迟迟不肯报警,不是忘恩负义,而是因为她也害怕,与其开门让两人都送了命,还不如让穆子琪一人面对史泳的暴行。

可以说,从始至终,她对穆子琪的仗义,都没有半丝的感激之意,对穆子琪的死,也没半点的悔过之心,更别谈有什么愧疚的地方了。

甚至,她还理直气壮地觉得,穆子琪既然要行善帮她,那就是为她死了也是活该。

而在她是非颠倒的逻辑和观念里,谁要追究她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那就是在针对她,就是在逼她去死!

害得闺蜜因她惨死,结果她还委屈上了,也真够让人无语的了!

所以,我奉劝那些为“葛晴晴”们声张的人,当你为她辩解时,还是多想想她当初是怎样对待为她出头的闺蜜的吧!

03、人性之恶。

《底线》中的这段案情,可谓是高度还原了现实中的“江歌案”。

而且,相比于剧中的有所保留的剧情,现实中的情节更残酷,特别是经过舆论发酵后,一度成了现实版的罗生门,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

当初,江歌死后,她的毒闺蜜不说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在面临公众谴责时,还恶意咒骂和伤害了江歌唯一的母亲。

这也导致了,江秋莲为女儿江歌之死维权的道路,走得既困难又无比漫长,其中的辛酸无助,更是无人能懂。

而这,还不是最人性泯灭的地方。

最可悲也最恐怖的是,像“葛晴晴”们这样的坏人,竟然还收获了一大批的拥趸,通过网暴受害者家属为她们张目。

结果,好人因为真诚行善,热心给身陷困境的同胞提供帮助,而命殒异国;而坏人呢,在危急关头推闺蜜为自己挡刀,却有可能会逍遥法外。

难道,真是世道变坏了?

试问一下,这样下去的话,以后还有谁“敢”去做好人?又有谁还会“想”去做好人?

要知道,身处事关生死的危急关头,虽然人人都有求生欲,可这并不代表,她们的求生欲,可以断了闺蜜的唯一生路。

这样的话,整件事的社会导向,势必会失了公道,也寒了人心,让人再遇到了这种事,想的就不是救人了,而是如何明哲保身。

当整个社会都失去了善良的初衷,模糊了善恶的界限,人与人之间也将充斥着冷漠。

而这,才是最恐怖的结果。

所以,现在再看“江歌岸”的判决,才更能体会其中深意:

“本院认为,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本案中,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暖曦,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我们要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到了终有报,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至于平凡如你我,作为普罗大众中的一员,唯一能做的就是,千万不要人云亦云,以免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你我的同理和共情心作恶。

事态不明时,不妨让子弹多飞一会,再发表自己的看法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