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6日丨新日恒力(600165.SH)公布,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7月1日审议批准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此外,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扩建5万吨/年长链二元酸及5万吨/年生物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有限制的,上市公司不得在相关限制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出限制性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以及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买卖公司股份。因此,在上述禁止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内,公司无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2年8月16日后,公司积极推进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2022年9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与寿光市金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控制权有可能发生变动。公司未来业务经营策略、计划、目标及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等因素均有可能发生调整,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此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