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公鸡下蛋,母鸡打鸣。原来只听说过:“大盖帽,两头翘,吃了Y告吃B告。”现在,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竟至于打官司又有了原告告被告、被告反过来告原告、甚而至于被告告原告律师的新生事物!实在让我等孤陋寡闻的井底之蛙开眼界,长见识,惊掉下巴,呆若木鸡了!近段时间,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江州许妈,真可谓忙得脚不点地,不亦乐乎,只恨分身乏术,没生三头六臂!一方面,在追寻真相的路上苦苦寻觅,前途一片暗淡,几乎走投无路;另一方面,她同时又被两个人(?!)给告了!其一列举了总计17条罪状:遗弃、拐骗、毁灭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伪造国家证件、故意伤害致人S亡、虐待、侮辱、诽谤、虚假诉讼、诈骗、H社会组织、寻衅滋事、冒充J人招摇撞骗、聚众冲击G家机关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危害G家安全,——还嫌不够意思,最后又在“正义网友”的建议下,补充了一项: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此君“义正辞严”,言之凿凿,郑重其事,为置许某敏于死地,在最后发出号召:如有差错或遗漏,请广大正义网友在评论区指正、补充!——哇塞,这种严肃认真的态度,直让俺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另外一个列举了许妈三项罪名:一是对控诉者的种种伤害;二是造谣诬陷寻衅滋事;三是组织网暴聚众闹事。前者的18项罪名让笔者看得两眼昏花,晕头转向,忽然想起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要罪名立定,证据发动“广大正义网友”征集、补充,还愁整不死她许某敏吗?给你提个小建议,据我所知,一部现行刑法共涉及483个罪名!你何不将这些罪名一 一罗列,然后再招兵买马,分门别类,有奖征集各类证据。有道是“竖起招兵旗,就有吃粮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有钱赚,不要脸者大有人在!到那时,别说起诉判决定死刑了,单是这四五百项罪名,就是四五百顶大帽子,吓也给许某敏吓个半死了;退一步说,即使吓不死,压也给她压扁了!岂不快哉?!后者虽然只列举了三项罪名,但由于“警官认真接待”“仔细看我材料”“进行记录,并汇报给所长,所长汇报给局长”“经过一整天——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的研究”“刑侦大队6小时笔录”“详细描述许某敏带来的伤害及其犯罪行为”“对我认真接待,对案件认真负责”,——看这架势,此人在公叔那里享受的待遇,远比许某敏的“不予立案”待遇强多了!笔者不禁感叹:许某敏啊,你太不争气了,你看看人家!为什么就不能谦虚点儿,好好向先进人物学习呢?人家这才叫招招制敌,项项致命,——许某敏,你终于蹦跶到头了!笔者虽然善于深入钻研,潜心研究,但最终还是对那18种罪名失去了兴趣!按照部分从属于整体的原则,笔者今天在这里,只想分析一下后者提出的三项罪名,以期收到“以少胜多”的奇效!一是许某敏对杜某人的种种伤害。这该从何说起呢?遥想许某敏得知孩子被错换的当年,一个电话,吓得人家“五雷轰顶”;电话拔卡,沟通无效,登门造访,又害得人家在左邻右舍面前丢人现眼,斯文扫地,威信全无,当属“私闯民宅,骚扰百姓”;及至釜底抽薪,DNA鉴定,认亲归宗,更是夺人所爱,不共戴天;又怎料策儿命薄,撒手人寰,人亡家破,擎天柱倒,简直是万箭穿心,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现在只剩下了过节发文怀念的份;更有一审再审,追加被告,代理律师,“偷换”论抛,遂使人成过街鼠,千夫所指,人人喊打;尤其是“法闹”上瘾,不见真相不撒手,让人家天天提心吊胆,心惊肉跳,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种种伤害,不一而足;此等折磨,谁能受了?生死关头,危急时刻,不是我死,就是你活,与其善罢甘休,坐以待毙,孰若倒打一耙,反咬一口,或许还可以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俺只是不明白:你说许某敏把你伤害到这步田地,可真够惨的!可你每一次出场出镜,总是兴高采烈、笑逐颜开的;而许某敏每次露面露脸,总是愁眉苦脸、哭哭啼啼的,为什么啊?二是造谣诬陷,寻衅滋事。自从半路杀出程咬金,意外遭遇了江州许某敏,人家杜某人的幸福生活算是彻底结束了!种种造谣,种种诬陷,今日寻衅,明日滋事,你还让人过日子不?一会说有手环,一会说丢了乙肝化验单;不是今天让俺家威儿带上妻子儿女回江州过节,就是明天让你家老头陪你窜到俺这边探亲!就你事多,好想你比窦娥还冤!闹得俺天天鸡飞狗跳,时时家无宁日。俺本想一 一予以回击,怎奈办假证本事有余,写小作文能耐不足!不理不睬吧,那些真相粉们,吐口唾沫,就能把俺老两口给淹死;忍无可忍,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聘枪手,请写手,必要时还得雇打手!虽说俺养儿没花多少钱,但那专靠替人写小作文发家的“御用文人”们,哎呀,那真叫一个黑啊!少则几千,动辄上万!一年多来,你只知道俺发了多少篇小作文,可你知道俺幕后花了多少真金白银吗?现在回想起来,老娘不光心疼,连浑身肥肉都是疼的!虽然俺一纸诉状,换银百万;三阳饭店,聚财无限,老娘真的不差钱!但在这个世界上,谁和钱有仇啊?谁嫌钱多咬手啊?——好你个许某敏,说你是眼中钉、肉中刺,告你造谣诬陷、寻衅滋事都是轻的!恨上来,恨不能扒了你的皮,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血,方解俺心头之恨!三是组织网暴聚众闹事。虽然俺知道一年多来许某敏吵吵嚷嚷着查真相,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尤其是搭上了一家三口人的性命,但这又能怪谁呢?虽然俺知道许某敏发的小作文没有俺的多,就像她压根不知道那一大堆的假证有何妙用一样,更不像俺因为几篇小作文就挥金如土,一掷千金;虽然俺知道口口声声支持帮助鼓励声援许某敏查寻真相的真相粉们,都是自带干粮,食宿自理,心甘情愿,一次次,一回回,自发前去围观的,但如果没有许某敏半路杀出来闹事,大家说,这天下是不是太平依旧,安宁依旧,幸福依旧?如果不是她一闹再闹,不依不饶,怎么会有鼓楼拥堵,水泄不通,不得已挪到龙亭,更有后来的中院二会,车水马龙,门庭若市,热闹依旧,这不是聚众闹事是什么?更可气的是,你说真相粉们的能量究竟有多大啊!不承认421夜半组团官宣也就罢了,居然让顶级媒体的夜线断了线,让普法栏目的错位人生失了踪,就连何某弘的说案节目也搁浅触礁翻船了!至于俺一年多来,东里西里,南里北里,投诉这个,起诉那个,冤枉路跑了不少,无用功做得更多,腿也跑细了,嘴也磨薄了,银子也花得差不多了,可是无济于事,屁事不顶啊!你说,再照这样闹下去,还有俺杜某人的活路没?所以,这一次,俺打定了主意,舍得一身剐,也要把许某敏拉下马!阿弥陀佛,策儿保佑,神灵保佑,你就成全了俺,让俺了却这一桩心事吧!看你们二位辛苦,俺就发发慈悲,给二位指点指点迷津吧!以封地公叔那德行、那水平,想在那里洗雪冤屈,扳倒许某,你们就别想了!要想办成事,就找咱家总管,一哭二闹三上吊,绝对好使,绝对管用!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公鸡下蛋,母鸡打鸣。原来只听说过:“大盖帽,两头翘,吃了Y告吃B告。”现在,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竟至于打官司又有了原告告被告、被告反过来告原告、甚而至于被告告原告律师的新生事物!实在让我等孤陋寡闻的井底之蛙开眼界,长见识,惊掉下巴,呆若木鸡了!

近段时间,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江州许妈,真可谓忙得脚不点地,不亦乐乎,只恨分身乏术,没生三头六臂!

一方面,在追寻真相的路上苦苦寻觅,前途一片暗淡,几乎走投无路;另一方面,她同时又被两个人(?!)给告了!

其一列举了总计17条罪状:遗弃、拐骗、毁灭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伪造国家证件、故意伤害致人S亡、虐待、侮辱、诽谤、虚假诉讼、诈骗、H社会组织、寻衅滋事、冒充J人招摇撞骗、聚众冲击G家机关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危害G家安全,——还嫌不够意思,最后又在“正义网友”的建议下,补充了一项: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

此君“义正辞严”,言之凿凿,郑重其事,为置许某敏于死地,在最后发出号召:如有差错或遗漏,请广大正义网友在评论区指正、补充!——哇塞,这种严肃认真的态度,直让俺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另外一个列举了许妈三项罪名:一是对控诉者的种种伤害;二是造谣诬陷寻衅滋事;三是组织网暴聚众闹事。

前者的18项罪名让笔者看得两眼昏花,晕头转向,忽然想起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要罪名立定,证据发动“广大正义网友”征集、补充,还愁整不死她许某敏吗?

给你提个小建议,据我所知,一部现行刑法共涉及483个罪名!你何不将这些罪名一 一罗列,然后再招兵买马,分门别类,有奖征集各类证据。有道是“竖起招兵旗,就有吃粮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有钱赚,不要脸者大有人在!到那时,别说起诉判决定死刑了,单是这四五百项罪名,就是四五百顶大帽子,吓也给许某敏吓个半死了;退一步说,即使吓不死,压也给她压扁了!岂不快哉?!

后者虽然只列举了三项罪名,但由于“警官认真接待”“仔细看我材料”“进行记录,并汇报给所长,所长汇报给局长”“经过一整天——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的研究”“刑侦大队6小时笔录”“详细描述许某敏带来的伤害及其犯罪行为”“对我认真接待,对案件认真负责”,——看这架势,此人在公叔那里享受的待遇,远比许某敏的“不予立案”待遇强多了!

笔者不禁感叹:许某敏啊,你太不争气了,你看看人家!为什么就不能谦虚点儿,好好向先进人物学习呢?人家这才叫招招制敌,项项致命,——许某敏,你终于蹦跶到头了!

笔者虽然善于深入钻研,潜心研究,但最终还是对那18种罪名失去了兴趣!按照部分从属于整体的原则,笔者今天在这里,只想分析一下后者提出的三项罪名,以期收到“以少胜多”的奇效!

一是许某敏对杜某人的种种伤害。这该从何说起呢?遥想许某敏得知孩子被错换的当年,一个电话,吓得人家“五雷轰顶”;电话拔卡,沟通无效,登门造访,又害得人家在左邻右舍面前丢人现眼,斯文扫地,威信全无,当属“私闯民宅,骚扰百姓”;及至釜底抽薪,DNA鉴定,认亲归宗,更是夺人所爱,不共戴天;又怎料策儿命薄,撒手人寰,人亡家破,擎天柱倒,简直是万箭穿心,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现在只剩下了过节发文怀念的份;更有一审再审,追加被告,代理律师,“偷换”论抛,遂使人成过街鼠,千夫所指,人人喊打;尤其是“法闹”上瘾,不见真相不撒手,让人家天天提心吊胆,心惊肉跳,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种种伤害,不一而足;此等折磨,谁能受了?生死关头,危急时刻,不是我死,就是你活,与其善罢甘休,坐以待毙,孰若倒打一耙,反咬一口,或许还可以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

俺只是不明白:你说许某敏把你伤害到这步田地,可真够惨的!可你每一次出场出镜,总是兴高采烈、笑逐颜开的;而许某敏每次露面露脸,总是愁眉苦脸、哭哭啼啼的,为什么啊?

二是造谣诬陷,寻衅滋事。自从半路杀出程咬金,意外遭遇了江州许某敏,人家杜某人的幸福生活算是彻底结束了!种种造谣,种种诬陷,今日寻衅,明日滋事,你还让人过日子不?一会说有手环,一会说丢了乙肝化验单;不是今天让俺家威儿带上妻子儿女回江州过节,就是明天让你家老头陪你窜到俺这边探亲!就你事多,好想你比窦娥还冤!闹得俺天天鸡飞狗跳,时时家无宁日。俺本想一 一予以回击,怎奈办假证本事有余,写小作文能耐不足!不理不睬吧,那些真相粉们,吐口唾沫,就能把俺老两口给淹死;忍无可忍,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聘枪手,请写手,必要时还得雇打手!虽说俺养儿没花多少钱,但那专靠替人写小作文发家的“御用文人”们,哎呀,那真叫一个黑啊!少则几千,动辄上万!一年多来,你只知道俺发了多少篇小作文,可你知道俺幕后花了多少真金白银吗?现在回想起来,老娘不光心疼,连浑身肥肉都是疼的!虽然俺一纸诉状,换银百万;三阳饭店,聚财无限,老娘真的不差钱!但在这个世界上,谁和钱有仇啊?谁嫌钱多咬手啊?——好你个许某敏,说你是眼中钉、肉中刺,告你造谣诬陷、寻衅滋事都是轻的!恨上来,恨不能扒了你的皮,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血,方解俺心头之恨!

三是组织网暴聚众闹事。虽然俺知道一年多来许某敏吵吵嚷嚷着查真相,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尤其是搭上了一家三口人的性命,但这又能怪谁呢?虽然俺知道许某敏发的小作文没有俺的多,就像她压根不知道那一大堆的假证有何妙用一样,

更不像俺因为几篇小作文就挥金如土,一掷千金;虽然俺知道口口声声支持帮助鼓励声援许某敏查寻真相的真相粉们,都是自带干粮,食宿自理,心甘情愿,一次次,一回回,自发前去围观的,但如果没有许某敏半路杀出来闹事,大家说,这天下是不是太平依旧,安宁依旧,幸福依旧?如果不是她一闹再闹,不依不饶,怎么会有鼓楼拥堵,水泄不通,不得已挪到龙亭,更有后来的中院二会,车水马龙,门庭若市,热闹依旧,这不是聚众闹事是什么?

更可气的是,你说真相粉们的能量究竟有多大啊!不承认421夜半组团官宣也就罢了,居然让顶级媒体的夜线断了线,让普法栏目的错位人生失了踪,就连何某弘的说案节目也搁浅触礁翻船了!至于俺一年多来,东里西里,南里北里,投诉这个,起诉那个,冤枉路跑了不少,无用功做得更多,腿也跑细了,嘴也磨薄了,银子也花得差不多了,可是无济于事,屁事不顶啊!你说,再照这样闹下去,还有俺杜某人的活路没?所以,这一次,俺打定了主意,舍得一身剐,也要把许某敏拉下马!阿弥陀佛,策儿保佑,神灵保佑,你就成全了俺,让俺了却这一桩心事吧!

看你们二位辛苦,俺就发发慈悲,给二位指点指点迷津吧!以封地公叔那德行、那水平,想在那里洗雪冤屈,扳倒许某,你们就别想了!要想办成事,就找咱家总管,一哭二闹三上吊,绝对好使,绝对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