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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两轮车临时标识(黄牌)便民登记通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两轮车管理,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高交通事故侦破率,遏制电动两轮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全市(不含两县)电动两轮车实行免费登记上牌便民服务。

集中登记上牌地点、时间

1.市车管所(淇滨区太行路429号),工作日9:00—17:00;

2.市教体局东侧警亭(淇滨区兴鹤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侧业务大厅(淇滨区淇滨大道219号),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4.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淇滨区华夏南路与柳江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5.城兴汽车城(山城区沿河路3号),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6.宝山交警中队(山城区泗滨街与宝马大道交叉口南50米),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温馨提醒:各安装点将持续到10月25日,市车管所安装点持续不断安装。

登记上牌所需资料

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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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责任编辑:沈卫中

校对:邓万行

审核:冯丽敏

总值班:陈鸿

监制:靳丽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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