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王珞)近日,宁波证监会决定对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股份)、任召国、邓建军、杜俊伟、赵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22年1月28日创源股份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350万元至2025万元。4月7日,创源股份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修正为755万元至1100万元。4月22日,创源股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46.67万元。创源股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宁波证监局表示,创源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任召国作为创源股份董事长,邓建军作为创源股份时任总经理,杜俊伟作为创源股份财务总监,赵雅作为创源股份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创源股份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