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15日,宝鸡关于陕西省第二环督组问题情况:群众反映环境问题为,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马营镇永清村梨树洼有炸山行为,灰尘大,噪声大,长达十几年之久。之前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未得到相应处理。

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复,宝鸡市渭滨区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后更名为宝鸡市海华金属有限公司)爆破厂位于马营镇姚家岭村村民住宅以南3公里处(梨树洼),清水河河道附近。该爆破场于2005年开始作业,2005年7月29日陕林厅批复同意该公司“炸钛建设项目使用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永清村集体其它林地0.612公顷”。2016年11月30日进行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爆破时产生颗粒物、氮氧化物符合相关排放限值。该公司距离姚家岭村最近的住户约5000米,监测结果显示正常作业时周围厂界噪音昼间最大值为53.4db, 夜间最大值为38.2db,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限值。

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复处理意见,高新区相关处理督促企业爆破作业时强化降尘及降噪措施,加强后期监管。马营镇给予宝鸡市渭滨区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法人代表**警告处分;给予永清村分管林业、生态工作的负责人警告处分。

2021年06月1日,宝鸡陕西省第二生保组(17)问题情况: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复,进入爆炸场地的沿路两旁栽种树木和两旁坡地绿化生长良好。沿爆炸场至炸药库河堤进行了砼加固治理,爆炸场旁清水河护岸建有200米混凝土挡墙,原护崖用砼挡墙进行了改造提升。经现场勘测,目前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无超范围使用林地现象。无生态环境违法破坏活动。

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复,该公司土地报批资料以宝鸡市2021年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2021年12月31日,陕西、中第三生保交办(18)问题情况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复,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现在占有林地面积在审批范围内。该企业2017年因爆破冲击波致周边植被被毁,超批准范围40.86亩,经机构鉴定受损情况后。

2017年2月7日被罚款103540元。完成补种树木3220株,并经专业机构验收合格。之后未发生未批先占和毁坏林木情况。经现地核查并结合历年卫星图片核查,未发现扩大使用林地情况,作业地点与审批地点相同(场地位于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永清村梨树洼集体林内)。

2018年9月28日,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法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化工公司实际经营人李某阳抓获。

李某阳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所占山林种植层被永久破坏,动植物被毁,很难再恢复成林。

罚款103540元。完成补种树木3220株肯定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就要按照程序处理,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秦岭大自然。

毁林卫星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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