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扩大红军
土地革命时期,扩大红军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任务之一。1931年开始,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先后发出了一系列有关“扩红”的政策和决议,为“扩红”运动指明了方向。
1932年9月2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第十五号训令《关于扩大红军问题》指出:“红军的来源应该是:苏区广大劳苦群众;白区的工人群众,受国民党军阀地主剥削的广大农民和灾民,反帝反国民党的义勇军和一切劳动群众,以及白军中的革命士兵”。
《关于扩大红军问题》
1933年6月6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扩大红军的决议》,强调必须执行中央局2月8日紧急决议中提出的“创造一百万铁的红军,来同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队作战”号召,提出通过“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彻底实行优待红军条例”等措施,来完成“创造一百万铁的红军”的任务。
1934年1月,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红军问题决议》,对扩大红军和红军建设提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吸收和组织全苏区广大工农劳苦群众热烈的加入红军,号召白区白军的工农群众投入红军,组织新的方面军,新的军团,新的师”“必须采取一切办法来巩固红军,首先要洗刷红军尤其游击队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巩固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克服红军中军事教育的落后,以现代的战术来重新教育我们的指挥干部,以实际战斗的经验与教训来学会更正确的进行战斗的方法”“改善游击队的成分,培养游击队的干部,加强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建立新的游击队”等。
福建儿女浴血长征路
福建人民积极支持扩大红军运动,“当兵就要当红军”成为福建中央苏区青年的口号。1934年4月,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提出开展“红五月突击扩红运动”。截至6月底,福建参军人数达到7160人,长汀县荣获“红色五一扩大红军的模范长汀县”奖旗。
同年9月,红军在连城县松毛岭与国民党军展开激战,战后从长汀、上杭动员2000多人参军。至长征之前,中央苏区红军家属人口占总人口一半,上杭等地甚至占三分之二。
1931年长汀县扩大红军中获得的铝制奖杯
长征队伍中,共有近3万名福建籍官兵,约占部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他们来自福建的近30个县市,其中以闽西的长汀、上杭、宁化、永定、连城、建宁为最多。在红军长征队伍中,有30位女战士,其中福建籍的有吴富莲、邓六金、谢小梅,她们随同主力红军踏遍千山万水,被称为福建“长征三女杰”。
参加长征的福建子弟兵大部分牺牲在长征途中,到达陕北时仅剩下2000多人,其中在湘江战役中牺牲5000多人,在甘肃高台战役中牺牲2000多人。可以说长征的胜利,是包括福建儿女在内的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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