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规定,旅顺口区本年度森林防火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区(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3国家级森林公园、东鸡冠山景区、白玉山景区、北海九头山等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地格、烧果树腐枝叶等违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对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区森林防火报警专线电话为:119、86217655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来源:微旅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