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乌恰县玛纳斯公园提升打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YGC-2022026
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
一、招标条件
乌恰县玛纳斯公园提升打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180万元,招标人为乌恰县最西部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公厕两栋,总面积140m。每栋70m。2.新建硬化道路7856m,带节点 平台,3.新建打卡平台5700m,4.新建水池(含防渗设施)14000m,5.新建叠水区8300m,6.新建停车场5000m,7.新建入口广场1150m,8.新建配套管网及设备,9.新建景观小品,10. 花海打造(乔、灌、花草种植),11.换填种植土157556.31m,12.新建木栈道,13.公园亮 化(庭院灯、地灯、射灯等)。[具体以设计完成后的图纸为准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 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服务配合)等、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 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专业工程等相关工作,并对 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恰县玛纳斯公园提升打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恰县玛纳斯公园提升打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 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 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资质及人员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建筑师证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开标时携带《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贵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 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所有成员单位在资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财务和信誉要求和具备类似 工程业绩。4.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专 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并具备建造师安全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9日10时00分到2022年10月10日2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11时0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 1067 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