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放暑假在家的深圳14岁学生小飞跟弟弟在家中玩耍,父亲嫌两人太吵闹,说了几遍让他去外面玩。小飞不听,父亲捡起衣架抽他。小飞边躲边犟嘴,父亲一怒之下,抄起手边的电脑键盘向小飞砸去,键盘砸中了小飞的头部。经鉴定,小飞所受损伤已达重伤二级。近日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显示,其父获刑8个月,缓刑1年。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网友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判太轻,相较于被打成重伤的男孩,父亲“一天牢也不用坐”,量刑畸轻,大多数人不认可、不接受。
反对的网友还陈述了进一步的理由,认为这样的判决是用家庭关系、亲子关系等掩盖家庭暴力。在这样的判决下,等于“承认”父子关系是施暴的挡箭牌。网友担忧这样的判决会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矫正司法机关对家暴的正确认知,而类似父亲这样的家暴角色,会将妇女、儿童这些势单力薄的人置于更深的困境。
应当说,网友的担忧并非没有依据。事实上,这些年来出现过大量具体家暴案件,只因为亲密关系的存在,就导致出警、判决等司法环节有所迟疑,不仅在前端接处警时导致被施暴者报警困难,求助无门,在法院的审判上也不能真正地起到震慑作用。社会舆论对此意见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批评深圳此案轻判,再正常不过了。
律师认为,最终判决结果的缓刑,应该综合考量了父亲的犯罪动机、过失判定、自首认罪等从轻情节,外加谅解书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最终得出的结论。
如果律师的推断成立,也可以从中看到法官从轻量刑的逻辑,它同样是从家庭关系出发,但在考量家庭关系时,权衡了重判与轻判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法官显然认为,如果重判这名父亲,比如说按照故意杀人未遂罪来判,假如五年以上甚至更长的有期徒刑,这个家庭很可能将解体,儿童的未来将变得相当不确定。如果轻判,等于保全这个家庭,也许时间能抹平父子间的这次伤害。
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说,轻判可能导致一种最不坏的结果,而且法官认为这一结果对儿童是有利的。其实可以想像,如果这位父亲被判处实刑,坐牢服刑,单靠一位母亲是很难照顾好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的。所以法官就按照这个结果把轻判的程序做扎实,连谅解书都出具了。
由此可见,舆论对轻判的批评,与判决的轻判逻辑,尽管出发点都是“家庭关系”,可担忧的点完全不同:网友担忧家庭遮蔽家暴,法官认为家庭消解暴戾;网友认为重判才是对孩子最好的抚慰,法官认为轻判才是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决。一个从情感角度看待家暴的成因及解决,另一个则从利益角度衡量对家暴的惩罚。
轻判一定是错的吗?只怕未必。但轻判一定是正确的吗?恐怕同样未必。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这次将儿子打成重伤,却被轻轻带过,一笔勾销,说是父亲悔恨自己的暴力行为,可谁能保证不会有下一次家暴,只怕法官也不能保证。
网友在这个轻判案子上,还将担忧从家庭关系扩大到亲密关系,那么多男性在分手之后残杀女友,制造了血腥的犯罪——人们会认为,如果家庭关系是掩盖家暴的挡箭牌,那亲密关系会不会也会成为司法机关下意识选择轻拿轻放的借口呢?有这样的担心,实在不能被批判为“过度”,有些警方通报暴力侵害事件时,往往习惯性地引入“男女朋友”这样的表述,很容易被认为是用亲密关系来降低犯罪危害。人们见多了之后,心态上对这样的表述很敏感,对家暴轻判很反感,也就在情理之中。
理解或支持家暴轻判逻辑的人,也会说“法律无外乎人情”这样的话。确实,深圳这起重伤害案件,法官自有其现实考虑,但如果在缓刑判决时能够同时表达对家暴的正确态度,不纵不枉,用判决书的法言法语来弥合舆论的担忧,那就是再恰当不过的。毕竟,网民对家暴、对亲密关系中的暴力犯罪深恶痛绝,这样的社会情绪一次次蔓延,包括法官在内的司法人员不能假装看不到。
总的来说,不满于深圳这个案子的轻判结果,网民的理由很简单:它没有在家暴犯罪上坚定不移地实现正义。法官的轻判逻辑当然也有现实基础,它首先考虑的不是正义的实现,而是家庭的维系。尽管从这一轻判不能导出家庭或亲密关系中的惩罚必定畸轻的结论,可如何呼应大众对此类犯罪的忧心忡忡,司法机关还是要有明确、一致的立场,这不是人们对法律的过分要求,也不该被视作多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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