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在社会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如果做与身份不相符合的事情,很容易遭致祸患。比如已婚人士或已经有伴侣的人,在日常交往中一定要注意分寸,身边如果有红颜知己或蓝颜知己需要避嫌,否则很容易徒生误会。

然而就在上海发生了这样一起荒唐案例,一对夫妻和丈夫的好哥们同居一室,妻子与好哥们之间不避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做出令人咋舌的事情。丈夫一怒之下对兄弟挥刀相向,这起案件给人以怎样的深思?

吴某和军子是同村长大的好兄弟,从小两人情同手足,上山摘柿子,下河打鱼,还一块偷过隔壁老王的瓜。吴某性格比较内敛,而军子热情开朗。这两兄弟从小学到高中都一起上下学,直到高二时,由于吴某家里太贫穷,已经无法供他念书,因此吴某离开了校园,跑到上海去打工。

就在吴某早早当家的时候,军子凭借着优异的成绩成为村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为了能和好哥们有个照应,他特地选择了上海的院校。毕业以后,军子就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而吴某这几年也在上海落地生根,从工地的工人成长为包工头,赚的钱不仅吃喝不愁,而且还娶了个上海的媳妇儿。

反观军子,虽然他学历比吴某高,但是由于社会经验不足,起始工资非常低,在上海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他连个正经房子都租不起,只能去挤地下室。有一次,两兄弟坐在一块喝酒时,军子向吴某抱怨,吴某拍了拍他的肩膀,提议一块合租。他和媳妇薇薇的租房正好快到期了,如果三人一块同住,多一个人分担房租,经济压力也会低一点。

军子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三个人找好一套二居室,很快便搬了进去。不过同居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妙,因为军子作为一个“电灯泡”,在生活上有诸多不便。譬如夜晚十分,他拖着疲惫的身子上床睡觉,却能听到好兄弟和嫂子奇奇怪怪的声音。他又不好意思跟吴某明说,只能日夜被叨扰。

而吴某的妻子薇薇有时候也会觉得尴尬,尤其是在即将临夏之际,军子经常在家中打赤膊,穿个大花裤衩走来走去。有的时候,军子洗完澡简单围个浴巾就跑出来了,丝毫不知道避嫌。吴某倒是自在,没感觉这样的三人同居生活有什么问题。

直到一件事情的发生,让吴某与两个人的关系都发生了质的突变。2020年10月上旬,吴某有一次跑工程,由于工地距离家太远,来回太不方便,所以就直接在工地附近的招待所凑合了一个星期。直到工程结束那天一大早,他拎着大小行李回了家,却见自己的好哥们光着膀子正慌慌张张地从夫妻俩人的卧室里走出来。

吴某感到非常诧异,赶紧跑到卧室里,只见妻子穿着浴袍躺在被窝里,她穿着还算规整,不过满面倦容。吴某非常愤怒,连忙拽住军子的胳膊把他掼在地上,劈头盖脸给了他几拳。他怒吼道:“你们两个在做什么?!”

军子慌忙解释道:“嫂子说口渴,我给她倒杯水。”吴某听闻以后只觉得可笑,这种低级的解释让他怎么可能会相信呢?妻子自己没有手吗?难道自己不会倒水?就算军子真的要倒水,不能把衣服穿好再进卧室吗?吴某确信,自己一定是被好哥们敲了墙角。

他怒气冲冲地跑到厨房去拿了一把菜刀、一把斧头和一根绳索,等到回到卧室时,军子已经穿好了衣服。见到这个情景,他更感觉军子心虚理亏,直接拿着斧头用刀背砍了过去,劈在军子的肩膀上。随后他又把军子用绳索捆起来,继续用菜刀、斧头的刀背轮番抽打了半个小时。

虽然吴某用的是刀背,但是也让军子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薇薇惊惧地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军子一直求饶,希望吴某能放过自己,自己是冤枉的。吴某已经被怒气吞噬,毫无理智地对昔日的兄弟报复。

直到吴某打累了去上厕所,薇薇趁机赶紧把军子解开,两人报了警并到医院里治疗。军子全身有多处骨折,尤其是左侧肩胛骨,直接被斧头砍成粉碎性骨折,已经达到了轻伤的程度。警方认定,吴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军子的伤势达到轻伤,已经到了入刑的程度。吴某终将因为自己的冲动受到法律的代价。

其实纵观本案,虽然吴某犯罪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薇薇与军子的所作所为也饱受诟病。作为有夫之妇的薇薇,在平常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对自己负责,对婚姻负责,对丈夫负责。同在一个屋檐下,薇薇应当与军子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否则就会像这件事一样徒增误会。同时,军子也应该主动避嫌,不应该擅自闯入嫂子的卧室。

也有人认为,军子不应该与吴某夫妇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其实合租并没有什么错,日常生活中,合租的人经常会遇到情侣、夫妇。如果双方的言行适当,也能够成为默契的合租伙伴。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持内心的原则,不能逾越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