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那么如何办理新设采矿权登记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营利法人;

(二)不被列入矿证黑名单。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非油气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附电子报盘)

2、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书

4、矿区范围图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收件要求

办理结果:受理决定书

二、审查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情况审查

办理结果:

对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三、决定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与实际相符,依法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审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通过

办理结果:

准予的核发《许可证》;不准予的核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1)岛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6号窗口

2)集美区: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号多规合一窗口

3)海沧区: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4号窗口

4)同安区:同安区银湖路8号二楼32号窗口

5)翔安区: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5、6号窗口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即办

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