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至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多项税收法规文件,涉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汽车流动和消费、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律师法律援助补贴免税、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等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发布的税收法规政策数量众多、涉及面广,集中于增值税税收优惠、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等领域,对纳税人具有重要的影响,笔者特对相关部门发布的税收法规做一简要回顾,以供广大纳税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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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和行业扶持政策

1、 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重要程度★★★

2022年7月5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7个部门发布了《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通知对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措施进行了规定。

通知采取的措施包括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平行进口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内容。

具体到税收相关的支持措施,对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对于二手车的流通,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可以有效地刺激汽车消费,在当前经济发展下滑的背景下,对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延期,是有力的政策工具,可以有效降低消费者的购车成本,促进汽车流通,稳定经济大盘。

2、 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政策

重要程度★

2022年7月28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3部门发布了《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为补齐家电市场短板,打通家庭消费堵点,稳定经济大盘,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通知对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措施进行了规定。

通知内容包括: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鼓励基本装修交房和家电租赁,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加强基础设施支撑,落实财税金融政策等。

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财税政策,主要是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减轻家电流通企业资金压力。家电流通企业属于批发零售业,应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积极适用相关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承担家电下乡等工作提供助力。

3、 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

重要程度★★★

2022年8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1356号),为帮助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通知对养老托育业纾困扶持措施进行了规定。

针对养老托育业的纾困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如下:

(1) 房租减免

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承租国有经营用房的,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出台进一步减免措施。

(2)税费减免

2022年,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76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3)社会保险支持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等政策,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通知还规定了金融支持、防疫支持和其他支持措施。从税费的角度来看,通知对养老托育机构的税收优惠支持力度较大,希望通过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的助力,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养老托育机构稳定发展,造福社会。

二、税收征管服务

1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重要程度★★★

2022年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指引归纳整理了2022年新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延续实施的税费支持政策。对相关政策的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进行了归纳整理,便于纳税人快速查找,对于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提升了服务纳税人水平,增加了纳税人便利。纳税人可以将此指引作为工作手册,及时了解和运用税收支持政策。

2、延长2022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

重要程度★★

2022年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15号),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便于广大纳税人顺利办理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

三、法律援助补贴税收政策

重要程度★★★

2022年8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25号),对法律援助补贴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公告。

公告规定,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交换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涉税信息。

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从事法律援助取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在本公告中已明确为免税收入,所得的性质为劳务报酬,这部分所得是直接支付给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个人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不需要承担增值税,也无需就此部分律师的收入进行纳税申报。此外,也可以看出,对于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所得,税务部门将加强监管,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应注意自身的税收风险。

四、《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变公约》对我国生效并对部分税收协定适用

重要程度★★★

2022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对我国生效并对部分税收协定开始适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6号),对《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我国生效规定并对部分税收协定开始适用事宜进行公告。

公约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受二十国集团委托牵头制定,旨在一揽子修订现行双边税收协定,落实与税收协定相关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成果建议。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22年5月25日向《公约》保存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交存了《公约》核定书,《公约》将于2022年9月1日对我国生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约》将适用于我国已签署的47个税收协定,开始适用的时间根据《公约》第三十五条(开始适用)的规定确定。

我国一贯积极遵守对外签署的国际条约的法律义务,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作为二十国集团成员,落实与税收协定相关的税基侵蚀和利益转移行动计划成果建议,事关我国的切身利益,自本公告公布之后,对于利用税收协定进行税基侵蚀和利益转移的税收安排,将面临税务部门更严格的监管,纳税人在进行对外投资、财产规划、海外上市等经济活动时,应合理安排相关的交易架构,注意自身的税收风险。

小结:

7、8月间发布的税收法规聚焦于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和对智能家电、汽车、养老托育机构等行业和机构的扶持。7、8月以来,新冠疫情对各地的经济延续产生影响,国民经济景气有待恢复,针对汽车消费、智能家电消费和养老托育机构的扶持政策,有助于稳定经济大盘,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经过了前期大规模减税降费和行业纾困扶持政策,当前应着力于把已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帮助纳税人熟悉理解税收、金融、住房等扶持政策,便利纳税人的办理程序,减轻纳税人的经营压力。

本次出台的法律援助补贴税收政策,明确了法律援助的性质和免税待遇,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服务行业的税收政策。法律服务行业的税收政策一直是行业发展的痛点,明确法律服务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将有利于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7、8月出台的税收新规可以看出:

1. 增值税的期末留抵退税是当前行业扶持政策的重要抓手和政策工具,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税务部门履行对相关行业和机构支持和扶持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行业企业应重视利用和享受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重视自身的税收合规工作,降低企业税收风险。

2. 法律服务行业应重视自身的税收风险,尤其是个人所得税风险。随着法律服务行业税收政策的完善,对于法律服务人员的税收监管将趋于严格,法律服务机构应加强自身的税收合规工作。

3. 国际反避税机制在持续发展之中,基于国际公约的国际反避税协作,将对国际税收协定的适用产生深刻的影响,纳税人跨国的交易架构和税收安排将面临更严格的税收监管。

以上是笔者对2022年7-8月间国财政部、税总局等部门出台的税收法规回顾,税收法规的出台反映党和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和监管方向,广大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深入理解法规的规定,积极享受税收优惠,规避税收风险,以利自身的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