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 最新消息 #

泉州中心市区统管区

4宗优质地块将出让

涉及城东、东海、北峰、洛江

拍卖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

最高限价24998元/㎡

1

宗地概况

城东-丰2022-24号地块

最高销售均价24998元/㎡(毛坯)

区位图

地块位于城东南埔山片区,总面积约2900亩,西枕清源山,东朝洛阳江,内拥南埔山,北侧一水渠始于草邦水库,流经通源街,通往洛阳江。按照规划,该片区将打造集生态居住、人文休闲于一体的高品质公园社区,规划形成“一核三带四区”的用地结构。其中,“一核”即南埔山生态绿核;“三带”即通源街山水景观带、海韵街山水景观带、北迎宾大道城市形象展示带;“四区”即东部商住片区、西部居住片区、北部产业片区、中部生态游憩公园。

日前,该片区发出消息,将引进泉州五中和泉州师院附小两所市直学校办学(分别设立华大校区)

按照规划,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将按照完全中学规模进行建设,用地面积75亩,将设置48个教学班,可提供学位2400个;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华大校区用地面积42亩,将设置36个教学班,可提供学位1800个。此外,丰泽区还将在南埔山片区新规划1所实验小学和2所幼儿园。

未来这里将打造集生态居住、人文休闲于一体的高品质公园社区,规划建设的南埔山公园面积就占了总面积的四分之一。

洛江-洛2022-5号地块

最高销售均价12900元/㎡(毛坯)

滨江路大致位置图

北峰-丰2022-13号地块

东海-丰2022-30号地块

东滨路大致位置图

2

相关要求说明

1、丰2022-24号地块、洛2022-5号地块,竞得人应建设集中商业,并进行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2、丰2022-13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该地块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住宅5820元/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停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5万元/个。

3、丰2022-30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该地块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住宅4832元/平方米,商业用房回购价为8000元/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停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6万元/个。

4、洛2022-5号地块配套的公园绿地,应依山就势,按城市公园和城市绿廊要求合理设计建设,配套公园绿地应预留原上山道路通行需求,不得用于小区停车,不得封闭管理,应对外开放。用地面积约8954平方米。可依据地形地貌,适当调整形状,但位置原则上不得改变,用地规模不得缩小。

5、丰2022-24号、洛2022-5号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其中丰2022-24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24998元/平方米(毛坯)、洛2022-5号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2900元/平方米(毛坯)。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丰2022-13号地块总价1023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2241.6元/平方米;丰2022-24号地块总价18009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5829元/平方米;丰2022-30号地块总价4761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3552.9元/平方米;洛2022-5号地块总价7279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5849.5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8、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具体公告如下>>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丰2022-13号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泉自然资告字〔2022〕6号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泉州市中心市区统管区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二)相关要求说明

1.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丰2022-13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等,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3.丰2022-2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4.丰2022-30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公厕等,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5.丰2022-24号地块、洛2022-5号地块,竞得人应建设集中商业,并进行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6.丰2022-13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该地块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住宅5820元/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停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5万元/个。

7.丰2022-30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该地块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住宅4832元/平方米,商业用房回购价为8000元/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停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6万元/个。

8.洛2022-5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幼托)等设施,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9.洛2022-5号地块配套的公园绿地,应依山就势,按城市公园和城市绿廊要求合理设计建设,配套公园绿地应预留原上山道路通行需求,不得用于小区停车,不得封闭管理,应对外开放。用地面积约8954平方米。可依据地形地貌,适当调整形状,但位置原则上不得改变,用地规模不得缩小。

10.丰2022-13号、丰2022-24号、丰2022-30号地块由非泉州市丰泽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泉州市丰泽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洛2022-5号地块由非泉州市洛江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泉州市洛江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11.丰2022-24号、洛2022-5号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其中丰2022-24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24998元/平方米(毛坯)、洛2022-5号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2900元/平方米(毛坯)。

12.丰2022-24号、洛2022-5号地块的可销售房源应全部按程序办理预售手续并向社会公开销售。严禁采取“以房抵债”、股东或特定全体垄断房源、办理自有产权等方式逃避公开销售,否则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

13.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融资便利,不是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是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是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是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事项的承诺书及《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并主动配合出让人及组织方进行资金审查。若竞买人资金来源未通过审查的,同意出让人或组织方取消竞买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若竞买人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并解除,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予返还。

14.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上述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应占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

15.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上述地块的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16.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应符合《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提升事项》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丰2022-13号地块总价1023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2241.6元/平方米;丰2022-24号地块总价18009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5829元/平方米;丰2022-30号地块总价4761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3552.9元/平方米;洛2022-5号地块总价7279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5849.5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拍卖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10月18日(工作日)到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购买索取,电话:0595-22189025。

(二)竞买人须在2022年10月18日17时前(工作日)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及其他相关要求材料等,到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手续。电话:0595-2218902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7时前(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拍卖地块踏勘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2769392。

五、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

拍卖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A幢442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丰2022-24号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6个月内交清。

2.其余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新成立的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八、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十、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科咨询,咨询电话:22769392,联系人:詹先生、颜先生,传真:0595-22769915,网址:http://zyghj.quanzhou.gov.cn。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9日

来源: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闻

多看点

晋东最高限价16988元/㎡!晋江10月将出让3幅地块!

NAME

最新消息

# 最新消息 #

泉州又有3幅地块即将出让

10月13、14日

晋江市将出让3幅地块

总建超55万方!

其中

①P2021-14号地块

位于陈埭镇晋东新区

用地超193亩

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出让

毛坯限价16988元/㎡

②P2019-48地块

位于罗山街道梧垵社区

毛坯限价14517元/㎡

③P2019-62地块

位于罗山街道梧垵社区、永和镇英墩村

罗山两幅地块均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代购总价”出让

毛坯限价15127元/㎡

以下为3幅地块详情

P2019-48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罗山街道梧垵社区

2.土地面积:62998平方米。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3.01,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6.起叫价:7000万元。

7.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4517元/平方米

P2019-62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罗山街道梧垵社区、永和镇英墩村

2.土地面积:19248、37平方米。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15,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2%。

6.起叫价:390万元。

7.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5127元/平方米

以下为公告详情

晋江市P2019—48号 62号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分别出让晋江市P2019—48号、6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罗山街道梧垵社区,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62998平方米。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3.01,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2〕57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6.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2022〕202号)执行。

7.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函》执行。

8.起叫价:7000万元。

9.拍卖最低增价幅度:100万元。

10.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该用地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代购总价”的竞拍方式出让,地块建成后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4517元/平方米,土地拍卖最高楼面地价设定为548.45元/平方米(即对应的最高总价为10400万元)。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48.57%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转为向下竞报代购总价,每次竞报代购总价降价幅度为100万元,竞报代购总价最低者为竞得人。

(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和《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的变更协议。

(4)该用地需代购用于安置的建筑物面积、位置、代购价格及其他事宜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晋江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拟定的《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22〕82号)和《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的范本条款执行。《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22〕82号)和届时由竞得人与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晋江市P2019—48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

(7)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文件精神,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在单体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000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8)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二)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罗山街道梧垵社区、永和镇英墩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19248、37平方米。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15,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2%。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2〕58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6.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2022〕203号)执行。

7.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函》执行。

8.起叫价:390万元。

9.拍卖最低增价幅度:10万元。

10.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该用地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代购总价”的竞拍方式出让,地块建成后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5127元/平方米,土地拍卖最高楼面地价设定为140.23元/平方米(即对应的最高总价为580万元)。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48.72%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转为向下竞报代购总价,每次竞报代购总价降价幅度为100万元,竞报代购总价最低者为竞得人。

(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和《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的变更协议。

(4)该用地需代购用于安置的建筑物面积、位置、代购价格及其他事宜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晋江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拟定的《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22〕83号)和《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的范本条款执行。《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22〕83号)和届时由竞得人与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晋江市P2019—62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

(7)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文件精神,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在单体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000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8)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该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晋江市P2019—49号、6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分别为1400万元、78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22年10月14日16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6日8时至2022年10月13日17时到我局三楼利用管理科或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2年10月13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小叶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真:0595—85629625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咨询电话:0592—5972798,18558993555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3号1502单元

2022年9月23日

P2021-14号地块

(一)土地位置:位于陈埭镇晋东新区,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附图。

(二)土地面积:129028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商业(零售商业)、居住—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教育(幼儿园)。

(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5,1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六)起叫价:135500万元。

(七)毛坯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均价为16988元/平方米

以下为公告详情

晋江市P2021—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晋江市P2021—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位于陈埭镇晋东新区,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附图。

(二)土地面积:129028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商业(零售商业)、居住—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教育(幼儿园)。

(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5,1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P2021—14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2〕56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P2021—1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2022〕8号)执行。

(七)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晋江市P2021—14号地块配建养老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函》(晋政民函〔2022〕133号)执行。

(八)起叫价:135500万元。

(九)增价幅度:100万元的整数倍。

(十)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9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该用地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的竞拍方式出让,地块建成后毛坯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均价为16988元/平方米,土地拍卖最高楼面地价设定为6256元/平方米(即对应的最高总价为20.18亿元)。当拍卖中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设定的最高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转为竞配建,即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每次竞报配建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报配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条款。

4、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交土地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

7、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文件精神,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在单体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000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8、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9、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该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27100万元。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22年10月13日16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6日8时至2022年10月12日17时到我局三楼利用管理科或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2年10月12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小张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小姐

咨询电话:13506922719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3-4楼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2日

<晋东片区>

近年来,随着环泉州湾城市建设的推进以及世中运主体育馆晋江第二体育中心、晋江国际鞋纺城落地的契机,晋东板块迎来全面爆发,各项配套纷沓而至,不管是城市界面还是楼市环境均有所提升。

目前,晋江国际鞋纺城与晋江第二体育中心形成良好的互动;晋江一中晋东校区已正式批复,还将建设5所幼儿园,2所市直小学(拟作为第五实小分校);上海六院福建医院(晋东院区)计划于2025年12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东海通道将采用跨江桥梁形式,力争于2024年启动建设;此外区域还规划有高端商务综合体;拥有360亩生态景观湖、海滨公园、晋江市第二体育中心公园等生态休闲配套。

从楼市环境来看 ,晋东楼市在这两年迎来了大开发并迅速发展,经历一波供应小高峰后,目前板块内在售房源有限。

点亮文章末尾右下角小花

转发+点亮❤让更多人看到吧❤

欢迎文章底部写留言、来吐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文资料来源于网络,合作微信:106586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