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女子从事伴游服务,男子哄骗其发生关系,事后不承认被起诉
旅游项目也是层出不穷,这几年在旅游行业中又出现了新的职业——伴游,有很多人混淆了"伴游"和"导游",甚至有人认为伴游也是导游的一种。
听上去是不是很像一对一的高档旅游服务,但实际上,却隐藏着许多隐晦的小秘密和不可告人的秘密。
伴游服务的人员指向性很强,偏向于外出旅游的人员,也可以在线上确定价格,服务人群以年轻女性为主,其中难免涉及到不法交易。
2020年,杭州的许某打算找女性一同旅游,在线上平台认识到一名专业的伴游人员小黄,两人在交谈过程中,小黄将业务能力展示出来,许某很满意。
作为伴游行业来说,对于某个地方要有一定的了解,可是年轻的小黄是以外貌来取悦许某,两人达成交易意向。
到了指定位置之后,许某看到线下的小黄装扮,以每天2千元的价格成交,许某提出要与小黄发生关系。
小黄看到许某给出的高价,清楚伴游服务的特殊性,于是选择答应许某的要求。
许某还为两人开了价格不低的酒店,两人在房间之中发生关系,小黄看出了许某的阔绰,提出要涨价一千元作为补偿。
对于每天三千元的伴游价位,在行业之中是特别突出的,许某意识到小黄的小心思,眉头一皱就答应了。
可是许某要求在伴游服务结束之后,才能结算几天的工资,小黄同意之后,许某主动提出给女子写下欠条。
有了欠条的保证,小黄打消了自身的顾虑,陪伴许某尽情地游玩,在五天之后,两人的伴游服务结束,小黄拿着欠条向许某要钱。
许某看到小黄手上的欠条,面对一万五的钱款,拒不承认两人有瓜葛,他认定小黄从事非法交易,不敢报警处理。
不料小黄听出了许某不愿意给钱,回想这段时间的折磨,一气之下向警方报警,声称许某诈骗她一万五元。
作为伴游服务的潜规则,在享受高额回报时,往往从业人员要付出身体的代价,这也是众多年轻女性加入的原因,一天三千元的价格,这是可遇不可求。
警方在收到小黄的报警信息后,对双方进行了录口供,查清两人是因为非法交易引起的经济纠纷,许某并不构成诈骗罪。
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此次纠纷之中,许某用欠条骗过了小黄,两人才从事非法交易,这并没有非法占有小黄的钱款,经过调查之后,认定许某不构成诈骗罪。
可是小黄不理解,许某开设出来的欠条,对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不需要惩罚了?
事实上许某在签订欠条之前,就不打算给小黄结算,他想要以此哄骗小黄发生关系,这份欠条在法律上因为是违法行为不会予以支持,所以是无效的。
小黄报警后,两人均被警方以从事非法行动而拘留,涉及的一万五千元也要充公处理,并且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从这起案例之中,能够看到许某的狡猾和小黄的天真,两人原本就是在从事非法行动,却逃不开想要占对方的便宜,最终酿成了一起悲剧。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嫖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会依法被公安机关没收,并由公安机关依法上缴国库,任何个人都无权私自处理。
针对小黄从事的伴游服务,一直在网络上备受争议,从一项助人的项目逐步成为带有颜色的行为,伴游伴到床上,打着陪玩的幌子来做肮脏的事情,真让人发指。
那这些伴游的人,都是什么人?
前几天著名演员靳东谈到网络直播的乱象,认为只要搔首弄姿在网络上曝光,就会赢得不小的收入,这对于年轻人的观念是致命的打击。
而提供伴游服务的人群也为年轻女性,她的隐蔽性更高,受害程度更深。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可是违法行为迟早会被曝光,在针对伴游服务的整治之中,终究会成为一个导向。
如何让自身在年轻的岁月之中发光发亮,不至于用身体去换取物质生活?
希望“小黄”能够找到别的出路,不至于在某个地方沉沦,危害自身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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