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话题#古滇国考古重大突破#

引发广泛热议。

9月28日,

云南河泊所遗址最新考古成果发布:

去年以来,

云南河泊所遗址出土

大量汉代封泥和简牍,

其中封泥500余枚,

字迹明显的简牍残片200余片。

相关封泥和简牍等文书资料的发现,

表明西汉中央政府已对云南行使治权。

这一考古发现,

让很多网友联想到

《鬼吹灯》系列网剧。

与此同时,有关“考古”和“盗墓”的问题,
再次引发关注。

其实,早在2021年3月,

微信公号“山西文博”

就曾发布一篇科普文。

其中,

@神气飞天猪(头条文章作者)认为:

关于考古和盗墓,就说两点。首先考古发掘后,文物最终都能抵达各种各样的博物馆公共机构,被公众参观者看到,能够成为对公众进行本国历史文化教育,另外文物并不是按照所谓商业收藏价值进行有取舍的修复与保护。在盗墓后许多有历史研究意义的文物由于不具备收藏价值,而被盗墓罪犯损毁,丢弃,比如简椟,墓志,纺织品等等。 更重要的是,许多文物在发掘现场被整体保护,封存,在遗址本身上建立了展示空间,文物本身的历史重要性和意义,在这个原初性的空间中被揭露了出来。比如一座古墓,它的墓室,墓道得以保存,各种随葬器具,棺椁,都在原初安置的位置上,当你进去的时候,所有参观者就有了一种走入历史洪流的感觉,这些文物是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在异地博物馆空间里,被孤零零地,打碎了原有的放置规则,进而变成类似碎片化信息的单独的器物。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多次盗掘、盗窃珍贵文物或造成严重破坏的,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冒险题材网剧会美化“盗墓”吗?

除了对“考古”和“盗墓”本身的探讨,
有网友对地下探险题材的网剧

提出质疑,

认为该题材

或将盗墓犯罪浪漫化、侠义化。

但也有网友表示,以历史为基础的网剧, 更能吸引读者, 激发他们对考古、历史的兴趣。

据上观新闻消息,

业内人士刘先生介绍,

考古发掘是一个科学的过程,

不仅有专业设备,

复杂的现场还有专家评估,

一旦发现存在风险会立即改善方法:

“比如《鬼吹灯》里直接用姜汁浇到

冰棺上毁坏的做法肯定不可能,

要么整个冰棺一起送进实验室,

要么保存在原地。”

尽管“常识性错误很多”,但刘先生并不反感此类题材的小说和影视剧。“前段时间敦煌招不到研究员的事上了热搜,这种情况其实在业内不少见,但现在大家关注到了。”在他看来,考古是一个很小众的学科,这些小说和影视剧一定程度让小众学科“出圈”, “通过这些作品, 普通观众知道了洛阳铲, 对考古有了好奇心, 也知道‘文物要上交国家’, 对我们已经是一种帮助了。”
而对于一些因迷恋盗墓题材文艺作品

而选择盗墓的案例,

一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认为,

“可能有人真的因为这些小说

起了犯罪念头,

但犯罪能实施不能怪在一本小说、

一部电视剧上。”

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如果特殊题材的文艺作品就能催生犯罪,

说明后续教育、普法、

相关保护措施等各个环节都有不到位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