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疾控紧急提醒

鉴于目前国内、省内疫情仍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尤其市域周边也出现零星疫情,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加之国庆假期人员流动加剧,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淮南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一、主动履行报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发生信息,近期有内蒙古、西藏、新疆、宁夏、贵州等风险省份旅居史,尤其是有9月28日(含)以来呼和浩特、包头、满洲里、赤峰等内蒙古地区旅居史、有9月29日乘坐Z42列车(乌鲁木齐至上海)的来(返)淮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倡导就地过节。提倡节日期间市内游,市民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劝导外地亲属在当地过节。

三、遵守防控政策。来(返)淮人员需携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按要求分别落实“落地检”、3天2检、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按照防疫政策积极配合措施落实,在核酸结果待出、隔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外出,严禁聚集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不要自行服药,需立即报告社区,开展核酸检测及配合相应管控措施。

淮南市、县(区)疫情防控咨询报备电话

淮南市疫防办 0554-6640051

寿县疫防办 0554-4022175

凤台疫防办 0554-8682667

大通区疫防办 0554-2519353

田家庵区疫防办 0554-2680217

谢家集区疫防办 0554-5616720

八公山区疫防办 0554-5617771

潘集区疫防办 0554-4971271

毛集实验区疫防办 0554-8272364

市高新区疫防办 0554-6629192(白)
0554-6629152(夜)

市经开区疫防办 0554-6801253

责编 汤 宁

初审 孙继奎

终审 沈国冰

注意!

淮南市气象台

2022年10月03日11时27分

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淮南市气象台2022年10月03日11时27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潘集、高皇、孙庙、孔店等大部分乡镇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4~5级,或者阵风7级以上。请注意防范!

刚刚

淮南市气象局发布

最新气象信息专报

强冷空气即将影响我市

3日夜里至7日我市有一次降水过程

一、天气实况

天气:

10月1-2日全市大部分地区

以多云到晴天气为主,

1-2日全市出现35℃以上

高温天气,最高寿县38.5℃。

图1 10月1日和2日全市最高气温实况

二、未来十天全市天气预报

预计今天白天全市晴到多云,最高气温37~39℃。今天傍晚-7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有一次降水、剧烈降温、大风和强对流天气过程。9-12日以多云天气为主。

降水:3-4日全市小雨,沿淮局部地区中雨;5-6日全市中雨,沿淮地区大雨。3日夜间我市可能会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对流天气。

图2 10月3-6日全市降水量预报

大风降温:3-6日全市平均气温降幅可达13~15℃,4日最高气温降幅达20℃以上,受冷空气持续影响,5-6日最高气温13℃左右;同时3日傍晚-4日全市偏北风力增至4级左右,阵风7~8级。

图3 10月3-5日全市逐日最高气温预报

具体天气预报

日期

天气

气温(℃)

10月3日

多云转雷阵雨

16~38

10月4日

小雨

11~16

10月5日

小到中雨

10~12

10月6日

中雨转小雨

11~13

10月7日

阴有小雨

14~17

10月8日

15~18

10月9日

阴转多云

10~21

三、关注与建议

1.今天白天我市仍有大范围高温,需注意户外防晒和防暑。

2.强冷空气即将影响我市,关注大风、强降温对假日出行、人体健康、农业生产等不利影响。同时,防范今天夜里可能出现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降温来了

小伙伴们厚衣服抓紧翻出来!

及时增添衣物,谨防着凉哦

雨天出行也要备好雨具

注意安全和防护

据市气象局消息,

为继续缓解我市当前旱情

淮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将于2022年10月3日20时至5日20时,

将择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淮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作业公告

淮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2022年10月3日20时至5日20时,将择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目的:缓解当前旱情。

二、作业区域:潘集区、山南地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寿县、凤台,重点寿县中南部。

三、作业装备:WR-98型火箭。

四、注意事项:火箭作业时,距离作业点100米内,严禁其他人员围观和活动。作业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若发现箭体未分离的落地故障火箭弹,不要惊慌,也不要拍照上传有意传播谣言;同时请不要靠近,不可擅自拆除、搬动,请及时与我办联系,以便妥善处置。联系电话:2695030、3311232。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