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卫信用社及汀州信用社装修工程
招标人: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7.9815万元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卫信用社及汀州信用社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汀县及相关乡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卫信用社装修工程,总投资525771元;第二标段: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汀州信用社装修工程,总投资 754044元;同一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共招标2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标段名称 总投资额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第一标段 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卫信用社装修工程 525771元
第二标段 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汀州信用社装修工程 754044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第一标段:525771元,第二标段:754044元;
2.4.1发包价:第一标段:477875.1 元;第二标段:685741.6元;
2.5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工期为35个日历天;第二标段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龙岩市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完全满足以下条件的视为1个:①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即2017年8月1日起(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②合同价为叁拾万(含叁拾万)以上的;③银行系统网点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材料不完整视为业绩无效。
3.6 其他资格要求: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采用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至开标日期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17:00: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