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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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日晚,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曹禺同志在值班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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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同志牺牲后,公安部、内蒙古公安厅、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鄂托克前旗旗委、政府分别致唁电,高度评价曹禺同志的一生,对他“坚守履职、恪尽职守、担当负责、无怨无悔”的时代底色,以生命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人民警察本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公安部唁电中指出,曹禺同志长期扎根一线,多岗位历练,忠诚履职、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任劳任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对曹禺同志因公殉职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亲切慰问!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光照等领导同志对曹禺同志的牺牲表示沉痛哀悼,并作出重要批示。

曹禺同志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国庆安保和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牺牲在工作岗位,用生命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曹禺同志2008年7月调入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先后在敖镇派出所、旗公安局巡防大队工作,2011年调到看守所,2018年提任副所长。在看守所工作的十多年里,曹禺同志以所为家、忘我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使命,践行了公安民警的忠诚与担当。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监所成为疫情防控的“难点”和“重点”,作为副所长的他,始终奋战一线,恪尽职守,长期超负荷工作,最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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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事们看来,曹禺同志不是一个特别显眼的人,但是在平凡的岗位上他总是履职尽责、默默奉献。他说得少、干得多,为自己考虑得少、为他人考虑得多,是一块“沉默的金子”。

曹禺同志只有一个女儿,今年13岁,去年女儿“小升初”,他当时向女儿承诺,等女儿小学毕业后带她旅游一趟。可由于工作实在太忙,这个承诺一拖再拖,一直没有兑现。在女儿13岁生日到来时他走了,这一承诺竟成了曹禺同志今生对女儿永远的亏欠。

斯人已逝,生者坚强。曹禺同志虽然已经走了,但他勤勤恳恳、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光明磊落、忠厚朴实的崇高品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的高尚追求,值得我们学习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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