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是人,人是要遵守规距,需要克制欲望!必须遵守做人的底线!对家庭对亲人的忠诚!自己不检点,无论女方是否自愿,把他拉入套中,至使事业受损,自己糟蹋自己,毁了自己的名誉,毁了家庭和睦。真是得不偿失啊!
大家要搞清楚,5万美金是刘静尧第一次上诉的索赔金额,这次索赔的金额已经直接跳到了500万美金。之前也给大家发文分析过,刘静尧最终拿到的赔偿金估计会在150~300万美金这个区间。
另一个会和解的点,当然就是证据对女方并不利,从监控视频等信息来看双方根本就是自愿发生关系,并不存在所谓的“强奸”,女方的控诉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心虚的她自然会见好就收,承认只是“一场误会”了。
刘强东最终愿意花钱消灾当然是不想再继续在这件事上纠缠下去,这个案子一天不划上句号都会对他个人的名誉和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如今老婆也已经怀了二胎,不想过渡曝光不堪细节的他需要尽快解决这件事。所以愿意支付巨额赔偿金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按照欧美法系的尿性,如果能打赢强奸案,天量赔偿自然会来,也不用怕律师不给力,你的案情越给力,律师越给力,分钱也越多。
以此推导,事实上,刘婧尧不选择和解,证据方面,法庭上胜率实在是太低,说服不了陪审。
而刘强东方面如果不选择和解,打赢了强奸案,对恢复名誉也是毫无帮助,坐实是白P女性。
所以和解是使双方都获得了勉强的体面,赔偿金额合理,且刘强东夫妇准备翻篇。
而刘婧尧方面:对方实在给的太多!
至于各种阴谋论,阳谋论,都是胡扯,无非是个神仙局,走着走着歪了楼,救不过来了而已。
以上仅是个人分析,坐等个几年,应该会有相应的书籍揭秘出来,都是为了挣钱,不寒碜。
那么,证据有利的刘强东为何同意接受和解、而不再硬扛到开庭?
据媒体报道,庭审或将持续一个月。在陪审团遴选会上,律师和法官多次询问候选人,持续承担每天从9点开始,每周五天的陪审团职责是否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对陪审团都尚且如此,何况对于被告刘强东。周东发认为,“如果不和解,接下来一个月,他必须天天老老实实坐在被告席上,而且他太太也要在法庭陪着,两个人一个月什么事做不了。而且,即使他赢了这个案子,女方还可以上诉,这个案子照样还可以再拖一两年。两害相交取其轻,和解了,这个案子就结束了,双方再不参与这场纠纷。”
因此,和解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成本,也能避免法庭审理对刘强东及其家庭再次造成心理伤害,以及未来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不失为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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