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行动,中央巡视组开始进驻全国各地,为当地的民众张开一张能破开地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董淑英等待了26年,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他的丈夫单波,本是一名民警,却在1993年制止打人的过程中,被当地恶霸于竹君一拳打死,而凶手却只被判处了7年的有期徒刑,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董淑英得知判决结果后,二十几年来一直未曾放弃过为亡夫伸冤。从青丝等到白发,如今总算是有了一些进展。
这位于竹君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何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当年的判决过程背后又有着怎样的隐情呢?
打死民警,仓皇逃窜
1993年,单波正任职于青岛市沧口区交警大队,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被升为交警大队的副大队长,同时还是市“三车”(即出租车、旅游车和小公共车)整顿管理办公室的常务副主任,级别算是副处级。
他工作认真负责,本打算在岗位上勤勤恳恳的奉献一生,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一次普通的接待工作中不幸失去性命。
11月17日这天,单波接到上级发来的一份通知,让他负责接待一下来自四川省峨眉山风景区的运输管理所所长盘仲华和运输管理股股长吕宏一行人。
单波接到命令之后,就和同事鲍林世、刘维奇两个人,开车前往青岛西海岸大酒店。接待过程十分顺利,众人觥筹交错、宾主尽欢。
晚上九点的时候宴请结束,盘仲华和吕宏一行人准备先行离开,单波和两位同事还在包厢里买单,做一些收尾工作,并没有和他们一起出去。
谁知盘仲华和吕宏他们在出门的时候,恰好和刚进来的人撞上,撞上的这人名叫李涛,在当地是个不好惹的人物,横行霸道惯了,见对面不道歉便开始口出恶言。
对面的盘仲华他们大小也算是个干部,何时见过对自己这般无礼之人,一气之下也和对面吵了起来。紧接着冲突升级,双方扭打在一起。
李涛在对面的攻击中难以还手,情急之下便开始叫人,他这次出来本就是和朋友来吃饭的,此时他的朋友就在不远处的包间内,听到外面的动静正好出来。
而这帮人就是此案的罪魁祸首于竹君、他的对象赵虹、朋友王伟、刘洪顺等人,这几个人在青岛本地颇负“盛名”,是当地人特别忌惮的恶霸,几人中又以于竹君为首。
于竹君这人可不简单,他外号“嘎嘎”,在当地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以说,他就是仗势欺人、作恶多端的代名词。
看到李涛在大堂里和别人打作一团,于竹君几人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战局,这几个人成天混社会,又长得人高马大一脸横肉,打架对他们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他们的加入,顿时就让盘仲华等人招架不住了。
这时候,在包厢里听到动静的单波几人也跑了出来,看到盘仲华几人和当地恶霸起了冲突,顿时大吃一惊。
由于单波是值完班后直接来酒店接待的,所以他身上还穿着警用制服,虽然已经是下班时间,但是身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还是让他义无反顾地冲上前去,想要劝解双方停手。
眼看着警察介入,于竹君一方却丝毫没有停手的打算,或许是大哥做久了,威风惯了,他们完全不将单波这名警察放在眼里,单波只好挡在双方中间劝架。
可这时却陡生意外,于竹君一拳挥出,单波躲闪不及之下正好被打中了太阳穴,顿时倒在了地上,完全失去了意识。
不把警察放在眼里和将警察击倒在地,这两件事可不能相提并论,哪怕是于竹君心中也是一阵慌乱,趁着盘仲华他们都围在单波周围查看他的状况,于竹君一行人火速逃离了现场。
单波被紧急送往了附近的医院,经过几个小时的紧张抢救,仍然没能挽救单波的性命。这件事在当地也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毕竟一名人民警察,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打死,怎么能不令普通民众胆战心惊?
警方火速对于竹君几人下达了逮捕令,但这时候的于竹君几人早已预料到这件事讨不了好,已经连夜驾车逃出了青岛。
只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凭于竹君逃窜得再远,最终也难以逃脱被逮捕的命运,但是他被逮捕时的状态却让众人大吃一惊,这些年他都经历了什么呢?
法网恢恢,落网定罪
1993年11月17日晚上,于竹君几人在袭警之后,连夜开车逃出了青岛。在他的逃亡之路上,少不了那些狐朋狗友的帮忙。
于竹君前往的第一站,就是被他称为“铁哥们”的青岛市科技园建国贸易公司经理马建国那里,在明知于竹君打死了警察的情况下,“铁哥们”还是连夜帮助了于竹君、刘洪顺、王伟和赵虹潜逃去了山东潍坊。
这个地方离青岛不算远,但这里也并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地,他们过来是为了找一位名叫燕曙光的管教,他就职于王村劳教所,因为于竹君在这里劳改过,所以二人也算是老相识了。
和燕曙光碰面之后,他就带着于竹君去找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经理李明.李明曾经找于竹君借过钱,所以现在也和他们成了一条绳上绑着的蚂蚱。
李明帮于竹君几人在一家宾馆开了两间房,还帮他凑了13000元,并找了一辆白色的桑塔纳轿车。隔天一早,李明开车将于竹君、王伟和刘洪顺送到了徐州,紧接着便返程回了潍坊。
而赵虹则在前一天就和马建国返回了青岛,警方对二人进行传讯问话时,二人均表示自己对于竹君三人的行踪是一无所知。
来到徐州之后,于竹君几人仍然觉得不放心,又开始南下往广州一带逃窜,后来又去了郑州中原一带,在1994年的时候又来到了北京躲藏。
那个年代的追踪技术远不如现在发达,实名认证的普及程度也不高,于竹君便是利用了这一点,伪造了数张身份证件躲开了一次又一次的追查。
但是这个恶贯满盈之人依旧逃不脱正义的追捕,只是他的落网过程实在颇有戏剧性。
1996年夏天,山东省刑警总队侦查到一位名叫齐常青的通缉犯,目前正住在北京市海淀区的钓鱼台国宾馆。得到确切的消息之后,刑警总队立刻联系了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请求他们协助抓捕齐常青。
1996年6月12日,山东省刑警总队在国宾馆保卫处及公安部八局的协助下,终于将齐常青及其团伙成功抓捕归案,而这帮团伙中便有逃窜了3年之久的杀人犯于竹君。
于竹君的身份在被带回审查的过程中得到确认,据当时警方搜索出来的物品清单显示,于竹君随身携带的现金数额高达6.89万元,同时还在他的房间内搜索出数张身份证,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竟然还拥有身穿警察制服的证件照。
一名袭警致人死亡畏罪潜逃的罪犯,居然敢身穿假警服拍照,谁看了不得说一声胆大包天?
经过2个多月的取证交涉,于竹君终于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湛山派出所押解回了青岛,10天后,于竹君被提交申请批捕,罪名为涉嫌故意伤害。
单波的妻子董淑英得知了这个好消息,几乎要喜极而泣,她带着两个尚且年幼的孩子来到了单波的墓碑前,高兴地分享着这个好消息,董淑英哽咽道:“老天开眼,那个杀人犯终于落网了,你以后也可以安息了……”
1998年4月23日,该案一审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犯人于竹君在有着多次前科的情况下,于大庭广众寻衅滋事,殴打警察并致其死亡,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名,依法予以从严惩处。
最终的判决结果为:于竹君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给予被害者家属董淑英50606元的赔偿。
判决结果出来了,但这件事真的就这样简单的结束了吗?袭警致人死亡仅仅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有一命偿一命,董淑英真的甘心吗?一向“唯我独尊”的于竹君又真的会甘心在牢狱之中度过自己的余生吗?
无期改七年,疑点重重
判决结果刚一出来,无论是董淑英还是于竹君都十分不满意,他们双方分别向山东省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
前者觉得判决结果太轻,这样情节严重的杀人犯就应该被判死立执,因为我国的无期徒刑虽然名义上是无期,但实际上一般只有25年,而且后续还有各种由头一直减刑,所以对这个判决结果,董淑英表示难以接受。
而于竹君就离谱了,他的上诉理由竟然是自己并未打人,所以应该被判无罪释放。
因为案件双方都对判决结果产生了异议,因此在经过了长达半年的上诉期之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这起案件开启了二审,双方分别对法院提出了自己的诉求。
1998年11月19日,二审结果被送到了董淑英的手中,看完最高院的判决结果之后,董淑英直接崩溃到嚎啕大哭。因为二审并未进行公开审理,所以判决结果是由青岛中院转交到双方手中的。
“无期改成七年,这公平吗?这对我们家公平吗?这对广大群众和警察们公平吗?”董淑英哭诉道。但是面对着这个可怜女子的眼泪,中院的人只是表示这是最高院的判决结果,和他们无关。
二审的判决结果是,维持此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于竹君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但最大的不同之处则是撤销了原本的无期量刑,将其改判为了七年,同时又不痛不痒地将原本的经济赔偿提高到10万。
董淑英宁愿一分钱不要,也要让于竹君这个杀人凶手给自己的丈夫偿命。她实在难以接受这个改判,多补偿5万块对于董淑英来说没有半点意义,她只想让凶手被绳之以法。
其实在于竹君刚刚落网不久,于竹君的姐姐和姐夫就来找过董淑英,希望她作为受害者家属,能够出具一份谅解协议书减轻于竹君的刑罚,他们也会对董淑英一家进行一些经济上的补偿,第一次提出来的时候就报价了40万。
在那个年代里,4万都不是个小数目了,更何况一口气拿出来40万!不过董淑英没有丝毫心动,直接当面就拒绝了。于竹君的家人不死心,又提高价格到70万,没成想董淑英仍是不为所动,只坚持要一个公正的判决。
能拒绝70万的董淑英又怎么会在意提高到10万的经济赔偿呢,她没想到的是,于竹君一家来找自己拿钱协商这件事,竟然也能成为法官为于竹君减罪的依据。
董淑英向自己的委托律师孙健和朱顺礼咨询过,为何二审会判决出这样一个结果。他们三人在拿到法院进行判决的依据证明材料时,发现上面写着“山东省高院最终认为,于竹君历史上曾被劳改、劳教,不思悔改,又在公共场所故意伤害前来制止犯罪的公安人员的身体,由此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依法应予严惩。”
“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于竹君的亲属能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可予以从轻处罚。”
董淑英看到这段话的时候,简直要被气得昏厥,她似乎明白当初于竹君一家在自己这边没能花出去的70万究竟去了什么地方。
董淑英对二审判决的质疑还来自哪些依据?于竹君最终又是怎样的下场呢?
假证据放跑真犯人
根据资料显示,于竹君一案一审二审量刑差别如此巨大的原因,主要在于罪名的变更以及验尸报告的不同。
在一审判决中,单波的死亡报告单上写的是“因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导致颅内出血、大脑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死亡”;而二审时就变为了“因头部受外力作用(如碰、磕地面等)后,造成颅内出血致大脑中枢功能障碍死亡”。
寥寥几字之差,但是背后所代表的的意义却谬以千里。前者直接说明了造成单波死亡的直接原因来自于于竹君的殴打;而后者则是说单波死亡是被于竹君打倒在地而形成的二次伤害所致。
如此一来,于竹君的殴打就成为了单波死亡的间接原因,这二者在量刑方面当然不能相提并论。
除此之外,青岛检察院对单波进行的二次尸检报告显示,死者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33mg/100ml,而在最初的尸检报告中,这一数值仅为33mg/100ml,从数值正常变更为轻微醉酒,这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
就连律师都认为,于竹君这种行为应依法严惩,还适用旧刑法,但法院却排除了两个《决定》的适用,并按照法定最低刑改判7年,实在是匪夷所思。
因为按1979年《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而当时恰恰出台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其中的第一条便是“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以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罚,直至判处死刑……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或死亡,情节恶劣的,或者对检举、揭发拒捕犯罪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行凶伤害的……”
所以说二审判决无论如何都是站不住脚的,然而令董淑英更加气愤的是,就连这七年,于竹君都没能在监狱中待够。
2002年,刚在狱中呆了3年的于竹君便出来了,还大张旗鼓地和人一起成立了青岛金赉酒业有限公司,并开了一家雾之花夜总会!
种种信息无不显示着于竹君此人的背景深不可测:他数次“进宫”却屡教不改,甚至还能和劳教所的劳教勾结;单波案后多人相助出逃数年,在外被抓获时仍身负巨款;资料上填写的普通劳工家庭却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眼睛不眨的拿出70万……
董淑英知道自己势单力薄,更何况就连最能为她伸冤的法院、检察院都难以指望,单波去世后,她一直独自养育两个孩子,还要赡养双方老人,实在无力与于竹君此等恶霸抗衡,为此她只能韬光养晦,寻求一个合适的时机为单波翻案。
结语
2019年11月初,当年单波案的详细卷宗被董淑英整理完毕之后,系数发给了中央第四巡视组,没过多久便等来了巡视组“已受理”的反馈。董淑英等待了足足26年,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2021年6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在网络上发布一则《有关于举报于竹君违法犯罪事实的悬赏令》,同时还预计将其背后的涉黑组织一并拿下。
不过时至今日,此项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并未得出一个明确的结果,于竹君也依旧下落不明,仍未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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