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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文章引用了西方的俗语: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

但文章只写了法官老的好。

许多朋友很关注“律师少的俏”,希望能给个理由。

我们知道,法官、律师是和医生相似的职业,都信仰希波克拉底誓言,都需要靠不断的经验积累,毕竟“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此是越老越吃香,老律师似乎更受欢迎。

在这个意义上,年轻律师似乎也像年轻法官一样,自己都没有婚姻经历,你办理离婚案件,往往HOLD不住当事人。

但为什么西方人会说律师为什么是“少的俏 ”呢?

我试着分析一下。

在某种意义上,法官和律师还是不同的。法官的职责是裁判是非,修复社会关系。法官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不仅其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

而律师,更多是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律师不是居中裁判,律师的主要职责是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好比手术室里的医生,医生追求的是治病救人,不管病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使律师和法官的职业有了不同的区分:一个是维护公平正义,一个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说来,无非是因为青年律师有激情、有雄心、有干劲、有斗志、有学习的欲望、成功的渴望、有干一番大事的抱负、有为追求正义和法治理想的壮志。而且年轻律师更易接受新事物、新挑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的发展,为年轻律师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和机会。

就当承认,这个世界上相当部分案件并不是那么复杂、那么疑难的,这时年轻律师的优势就更加凸显,而且由于年轻律师思维活跃,自然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好的主观感受。

而老律师往往老气横秋,往往会把案件复杂化,往往会给当事人把风险等讲在前面,这一定程度上是有必要的,但也会让部分当事人打退堂鼓。而且,由于老思维、老经验起作用,也往往使一些案件办理效果也可能差强人意。

那律师为什么是“少的俏”呢?是因为年轻律师在执业中更有激情、更有精力,更容易使当事人相信律师为其维护权利的斗志而委托之。

前几天朋友圈在流传一则消息:我国健在的正常执业律师中,年龄最长者为李本茂先生,其生于1926年,今年足岁96岁。当然要为这位长者叫好,毕竟这个年龄不用说做律师,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光是年龄就是奢望。

但而换个角度看,作为一名年轻律师,年轻气盛,不惜余力地搜集证据;加之专业修养高,见解独到,考虑问题不再墨守成规,常靠创新思维突破案件难点。所以在庭审时,可能更容易取胜。

所以说,尚欠缺经验的年轻的法律人做律师会更俏。诉讼经验、社会经验丰富的法律人作法官会更好。

其实,这也不是绝对的,一般认为法科大学生,无非是律师和法官两个职业,既然说法官越老,越有经验,越有水平,越有权威,那就只能建议年轻人去当律师了。或许,才是更根本原因。

2022年10月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