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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离婚上法庭,孩子在方远庭长肩头睡着的剧情让我看得有点担心。

当然,这个案件后又引发再审,这或许要另文说明。

说来,这个剧情也是有真实原型的。

2021年11月9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张志启法官主持调解一起涉及亲子关系的离婚案件。自承办案件以来,当面会见当事人三次,电话沟通二十余次,最终促成调解结案。

为了让调解顺利进行,张法官抱着孩子一路走进审判法庭,再也没放下,本次调解历经两个多小时,孩子也在张法官的肩头缓缓入睡。

这则新闻最近在网上热传,法官的爱心感染了许多人。

美国著名的大法官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而在中国为法官,则对“经验”应该更有体会,因为这是一条“法宝”。举个简单例子来说吧,如果看到当事人带着小孩子来法院,你一定要小心,注意确保“两人而来一双而去”,万一看不好,家长开溜了,把孩子放在了法院,那就是麻烦事儿

还有这事?当然有。

2005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三年后,双方当事人的九岁婚生子丰丰(化名)竟被当成包袱踢来踢去,前天早上8时丰丰的妈妈第二次将其丢弃在二中院门口一去不回。(2008年8月30日人民网)

孩子放在了法院,是件头疼的事。因为法院当然不是福利院,不能接收孩子,还得“各回各家,各抱各娃,孩子找他妈”。

但让放在法院的孩子回家,可不容易。

记者随同法院民庭审判员一行人前往天津无缝钢管厂找在那里工作的孩子的妈妈。该厂负责同志说,丰丰的妈妈确实是在这儿工作,但是自从一个星期前就没再来上班。审判员还曾带着孩子回他奶奶和爸爸住在三义庄的家,敲了近一个小时的门就是没有人来开。当法院工作人员再带着他去同一幢楼里的姑姑家时,同样吃了闭门羹。

这个可怜的孩子最终命运不知如何?法院又是如何处理这种烫手事的呢?均未见下文。

其实,这种事处理方法都差不多,不信有例证。

2010年9月11日阅读人民法院报,发现同样一则事例。

去年初,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姬法官办理了一起刑事上诉案件。该案中一名女被告人因犯容留卖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她的丈夫偷偷将被告人年仅8岁的聋哑儿子丢弃在法院,然后不辞而别,以此给法院施加压力。

孩子放在了法院,法官怎么办?

当然第一步,还是孩子找他妈。但他妈在看守所,只能找他爸。

于是法官带着孩子按照卷中记载的地址寻找到被告人的住所,周围的居民却告诉法官,被告人的丈夫已将租住的房子转租给他人。

这条线索断了,只能回头找他妈。

姬法官马上又赶去看守所问被告人,被告人许久才告诉姬法官她的母亲在老河口市孟楼镇居住。

真是让人后怕的事,如果被告人执意不说怎么办?

还好,她说了,也就终于找到了孩子的外婆家。

当姬法官带着孩子赶到被告人母亲家时,天已经黑了。被告人近80岁的老母亲因惧怕不敢开门,姬法官只好又将孩子带回来,当晚在宾馆开了间房陪着孩子过了一夜。

从报纸照片上看,姬法官还比较年轻。

我们已经为人父母的都知道,“七岁八岁狗也嫌”,这个年龄的孩子不好管啊。又是陌生人,甚至可能孩子对法官还怀有一定敌意(因为他妈妈就是法官判进去的),真难为了姬法官!

对了,那位说了,不是有社会福利院吗?

姬法官也想到了这一点。

第二天一上班,庭长和姬法官又赶到市儿童福利院,把事情说清后,福利院却拒绝接收孩子,说他们只接收公安机关送去的1岁以下的弃婴。

这下可把姬法官们难住了,孩子送不出去怎么办?

只能找组织了。

庭长和姬法官一方面到襄樊市政府汇报、找民政部门协调,寻求其他解决途径,并积极寻找被告人亲属;另一方面,我们加快办案进度,不让被告人抱有幻想。

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当法官也真不容易,既干审判业内活还要跑外面的事儿。

与此同时,姬法官每天照料被告人孩子的饮食起居,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

既当法官又当爹,这种滋味自己带过孩子的男人都知道。

由于找不到亲属收留这个孩子,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经市政府协调,襄樊市儿童福利院同意暂时接收了小孩。审理的案件也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而维持了原判。

还是靠组织解决了问题。

一个月后,被告人的丈夫得知了姬法官为孩子所做的一切,主动到法院承认了错误,向姬法官致谢并从儿童福利院领回了孩子。

看到姬法官的这篇自述,我都替姬法官担心,这非人的一个月生活怎么度过的啊?

记得我初进法院,尚未当法官时,那时的我心高气傲,总认为自己有学历,看不起那些没有大学文凭的法官。但老庭长张泮玉就和我提醒过防止这种事(当时书记员可以审案,而且农村法庭多是离婚案),似乎我也遇到过一起类似事件,好在没有上面的案例那么麻烦。

前康涅狄格州高级的法院法官罗伯特.散特(ROBERT SATTER)回忆说,他初为法官时,一位出色的同僚给了他两条忠告。这位出色的同僚会给他什么忠告呢?

一条是开庭前先去上厕所。

那另一条呢?

另一条:是不要把法袍穿在西服上边。(於兴中著《法理学检读书》,海洋出版社,2010年6月第1版,49页)。

看来,年轻人入职法院,似乎应该再加上有中国特色的一条:

谨防当事人把孩子放在了法院!

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