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建设中,监理、施工单位对于什么样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沉降观测,什么样的建设工程可不进行沉降观测没有明确的概念。建筑物沉降观测,适用于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发现对建筑物不利的下沉现象,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安全使用,同时也为今后合理设计提供资料,因此,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和投产使用后,必须进行沉降观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2.9条对此作了明确界定,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加层扩建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及分析的工程。【广东方十房屋检测鉴定】资质齐全、开展上门现场检测、费用透明,出具有效认可的房屋/建筑/厂房检测鉴定报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是否进行沉降观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交底时向业主、监理、施工方人员作详细说明,另地基承载特征值小于130kpa的丙级设计等级建筑物,不管体型如何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规定需要沉降观测范围:
1、砖混结构中采用砖墙承重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一般应沿墙的长度每隔8~10 m设置1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转角处、纵墙与横墙的交接处及纵墙与横墙的中央、建筑物的沉降缝2侧。
2、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每个桩基或部分柱基上部。
3、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连接处的2边应设置。
4、烟囱、水塔、油灌等其它类似的构筑物,应沿周边对称设置。
在原有建筑物旁和在地铁、地下隧道、重要地下管道上或旁边新建的建筑物,当新建建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时,为保证建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应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建筑物沉降变形的实测资料是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重要依据,故应加强长期观测直到沉降达到稳定标准。
建筑物沉降变形的实测资料为积累建筑物沉降经验、进行工程反分析提供基础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