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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施行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不断加大适用力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为困境企业提供司法助力。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高效办结一起破产清算案件,这起经过财产拍卖的案件,从裁定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耗时3个月,实现了破产办理的法治化、信息化、市场化,《若干规定》的制度效用正在逐步显现。

法治化办理

案件中,申请人某物业公司以其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上海浦东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6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并快速指定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考虑到该公司为小微企业、债务较为明晰等情况,破产审判庭根据《若干规定》,依法适用简易破产程序,并通过决定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向管理人明确时限、节点要求。

随后,管理人立即开展了财产接管、债权申报、实地调查、资产审计等工作,并依法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审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等内容。8月6日,上海浦东法院作出裁定,确认了无异议债权。

信息化推进

为高效推进案件办理进程,破产审判庭通过全流程“网上流转、线上办理”,推动法官办理案件、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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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第一时间将各类文书、公告等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便于社会知晓和查询。另一方面,案件承办人也以多种信息化方式积极指导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充分运用上海浦东法院网络债权人会议系统召开会议,提高效率。同时对案件材料进行电子送达,管理人材料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递交。

9月8日,破产审判庭收到管理人申请,在合议庭依法审查后,于次日作出宣告破产和认可分配方案的裁定,并于9月15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这起案件在3个月内办结。

市场化处置

为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破产审判庭以市场化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市场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例如,在本案的财产变价处置中,破产审判庭根据《若干规定》,由债权人会议自行确定或者授权管理人确定起拍价,并优先通过网上拍卖平台进行。随后,债务人财产经过京东网拍卖,其中两项资产的拍卖溢价率分别高达150%和161%,提升了破产财产的处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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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上海浦东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助力符合条件的企业快捷、灵活、低成本地退出市场,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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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素材提供丨破产审判庭

本文作者丨李业亮

文字编辑丨曹赟娴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