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公安局关于启用辖区四处红绿灯卡口电警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兴业县辖区红绿灯路口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兴业县公安局拟于近日启用兴业县辖区四处红绿灯公路电子监控卡口,驾驶机动车违反机动车信号通行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自动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起施行。

二、设置地点

(一)国道324线1461KM大平山路口红绿灯处

(二)兴业县玉贵路建设银行路口红绿灯处

(三)兴业县兴业大道尚城雅居路口红绿灯处

(四)兴业县兴业大道曼头岭路口红绿灯处

三、取证措施

驾驶机动车违反机动车信号通行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 2022年10月18日起施行。

兴业交警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文明出行、确保行车安全。

兴业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8日

来源 | 兴业公安

责编 | 李 媚

校对 |陀云萍

审核 | 李飞月

监制 | 袁长松

出品 | 玉林日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