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男子在街边溜达时口渴,随手从路边停放的电动车里“拿”水喝,喝完之后,还拧好盖子,把瓶子放回原处,若无其事的离开了,有网友好奇,这算是违法行为吗?#大吴的法律观察# 视频的拍摄者是吕先生,当时他正在路边摆摊,正好目睹了这一幕,在视频中,一辆电动车储物格里,有一瓶未喝完的瓶装水,男子拿起来一饮而尽,吕先生介绍,男子并非只喝一瓶,而是见水就要喝一口,喝完之后再放回去。

偷喝别人的水,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妥当的,但是违法吗,一时也难以回答。不问自取,是为偷,法律上对偷的定义非常清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就是偷。 可见要想认定为偷,需要确定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故意,在行为上有窃取,在结果了要有损害,喝别人的水,即便只是抿了一下杯口,在很多人看来,这瓶水就要倒掉了,甚至连水杯都不想再要,就像偷吃别人的外卖,即便只是偷吃了一口,对于下单人而言,整个外卖都被破坏了,所以,到底是偷喝一口,还是全部喝光,性质上是差不多的,都是对他人财物的一种损害。 因此,个人认为,严格来讲,偷喝别人的水,就像偷吃别人的外卖一样,这就是偷,法律术语叫做盗窃

但是,从视频看,男子的行为怪异,可能精神异常,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由监护人负责赔偿,不过一瓶水而已,应该也没有人想要追究。 在当下,公共卫生安全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如果是某种传染性病毒的携带者,还在公共场合里,故意朝别人吐口水,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举轻以明重,在公共场合,随意偷喝他人水,显然属于更加严重的情形,当然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只是如果是精神病患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难以认识到行为的后果,就不应该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但是,任由这样四处流浪,别说防护措施,就是检测方面也难以落实,在当下,对于精神有障碍的患者还是要加强看护,防止到处乱走,即使保护他们自己,也是为了防止隐性传播,保护他人的卫生健康。 最好的办法,还是要看护好自己的水杯,在公共场合不要随意乱放,在私密场所更要保护好自己的水杯,尤其是女生,小心病从口入。报道来源:中国网咨讯,千里眼。拍摄者:吕记豆浆油条。 对此,男子在路边电动车上找水喝,喝完还把瓶子拧盖放回原处,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