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市许姓男子涉嫌用1千元购买1张少女裸照,5千元裸体猥亵视讯,引诱2名未成年少女上勾,自拍裸胸及猥亵下体视讯,甚至还与少女有对价性交易,全案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引诱少年制造猥亵电子讯号罪等5罪嫌起诉。

起诉指出,许姓男子2020年8月间在网路上认识少女A,涉嫌以1千元1张猥亵照片、5千元1次裸体猥亵视讯,引诱少女A自拍裸胸,用微信通讯软体传递供其观览,又视讯抚摸下体,事后支付6千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许男得手少女A照片及影片后,又透过少女A认识少女B,涉嫌以相同价格、手法,引诱少女B传递裸胸照片,支付1000元;许男得知少女B还有裸露下体照,涉嫌要求少女A转知少女B无偿送照片得逞。

许男不光光看照片、视讯,甚至在同年间以1万元现金、存有1万元的提款卡共2万元,在汽车旅馆与少女B有性交易。

许男在性交易后持续犯案,用微信和少女A聊天时,发现少女全裸,再度涉嫌以他法要求少女A自拍裸露、抚摸下体影片并传递影片给他观赏。

少女A证称,确实有拍裸照及裸体视讯,也代收照片费用,并从中赚取介绍费。

少女B证称,透过少女A出售裸照,也经她介绍有对价性交易。

许男供称,知道2名少女都是未成年,曾用钱购买少女的猥亵照片,也坦承有性交易1次。

检察官根据许男手机内的影片、照片等、通讯软体讯息,及银行转帐资料等,认定许男购买少女猥亵照片、有裸体视讯、索讨少女送下体照片,有对价性行为等行为,涉犯引诱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4罪嫌,对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人有对价性性交易罪嫌,共5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