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近日,南溪区法院干警通过“一村一政法干警”服务行动,全面深入基层排查矛盾纠纷,发挥多方联动作用,成功化解一起长达4年的房屋权属纠纷。

2014年,刘某甲(化名)与刘某乙(化名)达成合作建设协议,共同出资建设南溪区某小区,并约定该小区建成后由刘某乙享有1号楼栋权属。建设过程中,刘某乙因缺少资金向周某(化名)借款300万元,后又与唐某(化名)形成共同出资建设合作关系。建成后,刘某乙未按约归还周某借款,遂与周某协商将房屋出卖与张某(化名)和李某(化名)。2018年,唐某得知该房屋出卖后,提出其系该房屋的权属所有者,与刘某乙、张某、李某等人因该房屋权属问题产生争议,经基层组织多次调解均未化解。

下沉干警了解到该情况后,考虑到该房屋隐藏多重法律关系,且各方矛盾累积多年,若直接通过诉讼解决,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造成更大的对立情绪,不利于矛盾实质性化解。

为将该纠纷化解在诉前,法院联合政法委、公安、司法、住建、街道等部门,积极座谈会商,多方联动凝聚合力,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过程中,调解人员快速厘清纠纷法律关系,归纳争议焦点,多角度寻求矛盾突破点。经过几天数次的调解,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起长达4年的房屋权属纠纷顺利解决。

近年来,南溪区法院积极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一村一政法干警”“‘黄桷兰’法官驻村工作室”、巡回审判等基层法律服务行动,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及释明工作,探索更实用、可推广的多元解纷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创建平安南溪、和谐南溪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南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