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讯,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深圳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为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提供统一指引。深圳市曾于2020年10月29日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明确绿色金融相关参与主体的责任义务。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引》是以《绿金条例》为基础,充分衔接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标准框架,制定的具有深圳特色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