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27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常熟市惠一机电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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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惠一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朱建惠,住所:常熟市辛庄镇张港泾村。(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