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本市对黄浦江及其他内河通航水域的内河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实行免费接收。为进一步完善接收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满足船舶需求,制定本服务指南。详见↓

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设施分布图↑

服务对象

在黄浦江及本市其他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内河船舶

接收内容

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服务方式

本市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服务包括固定接收点和流动接收船两种方式。

固定接收点

本市已设置并运行两个船舶污染物公共固定接收点,分别为闵行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黄浦江南竹港下游500米)、嘉定区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点(嘉定区蕰藻浜沪宜公路桥东侧南岸)。

其中,闵行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实行24小时服务,船舶可直接前往送交污染物(服务电话:021-57480996)。

嘉定区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点的常规服务时间为7时至19时,船舶可在服务时间内直接前往送交污染物,或者在其他时间通过电话预约成功后前往送交(预约电话:021-68391373)。

嘉定区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点↑

闵行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

流动接收船

本市现已开行17条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线路,通过流动接收船对污染物进行巡航式接收,并由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调度中心统一调度。

船舶可根据自身需要向调度中心(电话:021-68391373)咨询相关线路的流动接收船实时信息,就近送交污染物。其中,黄浦江闵行发电厂下游(线路15、16、17)实行预约服务,船舶送交污染物需提前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021-68788930)。流动接收船的服务时间为每天8时至16时。

本市将根据各区域船舶污染物的送交需求,逐步增加或者优化固定接收点和流动接收线路。后续调整情况将及时另行发布。

本市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设施分布表

船舶污染物接收现场↑

监督管理

(一)船舶送交污染物(黄浦江闵行发电厂下游除外),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登录“船E行”(船舶污染物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扫码填报污染物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完成送交后,“船E行”系统生成的接收证明是船舶污染物的有效接收单证,可供相关执法和管理机构核查。黄浦江闵行发电厂下游的船舶送交污染物,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通过“免费接收报告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在完成送交后向接收方索取接收单证并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二)船舶应当及时处置或者送交各类船舶污染物,不得向水域违规排放;应当在法定文书中如实记录污染物接收情况,并将污染物接收单证(含“船E行”等信息系统的接收证明)与相关记录簿一并保存备查。在本港码头靠泊和作业的船舶,应当按照港口管理部门要求,向靠港码头出示最近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将依照《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三)船舶送交污染物如有相关投诉建议,除可通过上海市民热线反映外,还可以及时拨打管理部门监督电话。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监督电话:021-54968239(市绿化市容局);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电话:黄浦江闵行发电厂下游021-66072813(上海海事局),其他内河通航水域021-63236685(市交通委)。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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