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在重庆市南川区经营着一家殡仪馆,最近几天,却接到了法院的通知,说是因为自己当地的生态环境局被起诉了。小李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心想我做生意童叟无欺,平时也没得罪谁啊,生态环境局被起诉怎么会因为我呢?
“这个殡仪馆又开始焚烧祭祀用品,周围全是黑色浓烟,刺鼻的气味到处弥漫,严重污染环境,我们住在这里天天呼吸这些废气,身体怎么会健康?”居住在重庆市南川区殡仪馆附近的居民连声抱怨。原来,南川区殡仪馆在改扩建工程项目期间,一直未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祭品焚烧专用设施,直接将花圈、纸钱等遗物祭品在半封闭的焚烧炉中焚烧,污染物对外直排,周围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向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查处南川区殡仪馆污染环境行为。然而,南川区生态环境局未采取有效的行政监管措施,督促殡仪馆切实纠正违法行为,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为此,重庆检察三分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南川区生态环境局继续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督促殡仪馆依法运营。诉讼过程中,因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履行职责,重庆检察三分院撤回了对南川区生态环境局的起诉。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南川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行职责而使重庆检察三分院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裁定准许重庆检察三分院撤回起诉。(案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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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为什么起诉生态环境局?
本案是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南川区殡仪馆在提供殡葬服务的过程中,采取露天焚烧的方式焚烧祭品,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有违“绿色原则”,其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而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对环境污染具有法定的监管职责,督促殡仪馆依法运营。南川区生态环境局未采取有效的行政监管措施,致使环境污染仍在继续,社会的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犯的状态。
为维护公共利益,重庆检察三分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检察院为什么会撤诉?
一方面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已经依法全面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起诉已经起到了警示和督促的作用,诉讼请求也已经实现,没有必须进行下面的流程,可以撤诉;另一方面,撤诉是为了节省司法资源,让法院腾出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其他的案件。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在涉及公共利益时,我们都应该挺身而出!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欢迎读者朋友在下面的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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