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之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怎么办?

报案之后不受理,也不给任何的书面材料,在现实中确实不算罕见。今天我就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把正常的程序、流程以及处理办法简单的梳理一遍。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

第一,你去报案,按规定公安机关一定要给你一个涉案回执。这个非常重要,不给的话,当天你就要去找派出所的领导或者是上级机关投诉。总之,你一定要拿到这个回执,实在拿不到的话,你就录像留证据。

第二,聚体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有自己的程序。大概率不会当天告诉你,你需要回家等。就有两个时间点,你需要特别注意一下。如果决定立案,最晚60天给你立案通知书。如果决定不立案,最晚63天给你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第三,得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满意。那么还有三条途径可以救济。

一,找公安分局复议不满意,再找市局复核。
二,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三,找法院公诉转自诉。

这三条途径没有先后顺序之分,但是为了穷尽救济途径。那我还是建议先找公安,在找检察院,最后找法院

第四,公安既不立案,又以仍在侦查为由不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那么等到报案63天之后,直接凭着报案当时拿到的受案回执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会要求公安在七天内说明理由,或者直接立案地公安局立案之后认为对方不构成犯罪,没有处理对方。你不服,那你最后的办法就是去找检察院监督或者是去法院直接公诉转自诉。

这只是简单的梳理一下,如果你学会的话,那已经能够面对绝大部分的情况了,如果还是搞不定的话,建议找专业的律师介入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