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发布关于媒体报道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告指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抽检了海南椰岛江西萍乡客户销售的椰岛鹿龟酒(500ml实惠装),认为“霉菌和酵母”项目超出GB16740-2014的限量指标。在获悉抽检信息后,海南椰岛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将包含被抽检批次在内的近三年生产共53批次多种规格椰岛鹿龟酒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据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显示,送检的53批次鹿龟酒的“霉菌和酵母”一项符合GB16740-2014的规定,未出现超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