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0元的定期存单竟然被遗忘了10年,去银行取款,却被银行质疑存单真伪,一番争执之后还是没有结果,还好法律给出了答案。

家住山东青岛的任女士,在10年前往银行里存了21,000元的5年的定期存款,银行也给了任女士一张存单。

家里经济条件一直也还不错,而任女士又记性不太好,还喜欢把东西给藏起来。于是这一张21,000元的存单,这一藏就是10年,在一次家庭大扫除的时候,才发现了这张存单。

任女士看到这张存单的时候,就像是捡到了钱一样,那种失而复得的喜悦让她激动不已。于是就停下了手里的活,拿着存单就立马去银行办理取款。

还好这家银行在10年内没有倒闭,任女士把存单递给了银行的柜员,工作人员反复查看了一下,给出答案竟然说这张存单是假的,而且工作人员也在银行的系统里查不到该笔存款,于是就拒绝给任女士兑付。

经过双方一番争执,还是没有结果,一个人说存单是真的,另一个人说存单是假的,于是双双都选择了报警。

由于年代较为久远,存单的真伪,一时间没有办法确认,于是警方就建议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银行立马就向法院提供了这几个证据:
银行找到任女士当时的存款记录,在当天任女士分别取款21,000264元和存款21,000元两者字体大小格式用墨深浅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差别。因此银行有理由认为该笔存款就是伪造的。

银行按照法院的调查令也查取了当年的营业记录,并没有发现该笔存款的记录。如果任女士当年真的存了该笔款项,那么在银行系统升级之前,也会将这一笔记录在电脑里面。但是现在银行的系统里面根本就查不到该笔存款记录。

而且根据任女士的表述是自己亲自去银行办理的存款,但经过调取当年的存款档案记录显示任女士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存款,这与任女士的供述有矛盾。

银行还表示这一笔21,000元的存款,足足10年之后才来银行办理提取手续,这期间也存在着众多质疑,还希望得到任女士的解释。

任女士找到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任女士说自己往银行存的这21,000元是当时购买保险公司返还的费用,而且手头上还有当时购买保险的相关材料和保险公司返还21,264.1元的转账证明。

任女士还表示,他取款21,264.1元,后面注明的工号为3702410,但是他办理存款21,000元,后面注明的工号为3703870,这足以说明不是同一个银行工作人员办理的,不同工作人员使用不同的打印机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吕女士说自己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像这种藏了很多年才被发现的存单也并不是少数。而且自己当时也办理了自动转存,到期又不一定非得去银行取款。至于自己所说的亲自去银行取钱,因为年代久远,自己确实可能记错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款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5条,持有人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的,如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而经过相关鉴定认为任女士手里所持的存单真实有效,这也就意味着与银行存在存款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任女士对自己存款的来源以及取款的记录都有相关的证据来直接证明。而银行仅仅以打印字体墨迹不一致反驳存单的真伪,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银行支付任女士21,000元存款的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且由银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银行不服提起上诉,但被上级人民法院驳回。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有网友认为,这真的是有钱任性了,21,000元随便一塞,就塞了10年。如果这家银行倒闭破产了又该怎么办呢?这些钱又该去向谁取呢?

还有网友认为银行经历过系统升级改革之前,在之前银行的各种数据都是通过人为输入,难免存在疏漏,所以就造成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的系统中查不到该笔存款记录。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去银行办理存卡最好要银行出具相应的纸质凭证,不然下一次银行系统升级,万一又把这个数据丢了,那钱找谁去要?

还有一些网友表示自己曾经就有过类似的经历,因为存款金额比较小,所以那张存单就随便放在柜子里面。也是经过好一番折腾,才成功将这笔存单兑付,所以啊,去银行存款也最好时不时动一下。

其实银行的自动转存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自动转存给出的存款利率与银行柜台的利率是有相差的。自动转存的利率要低于银行柜台存款的利率,所以说银行存款哪怕是办理了自动转存到期后最好去柜台再存一次,这样也能多拿点利息。

这个案件也告诉我们,去银行办理存款,要求银行出示相应的纸质存款凭证,是有一定必要的。尤其是现在允许银行倒闭破产,如果手里有相应的纸质存款凭证,那么心理上也要更踏实一些。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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