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田先进

记者从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10月11日,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协查信息:外县一名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刘某某在涡阳县有活动轨迹。

经流行病学调查,刘某某,10月8日自驾车(车牌号:皖S-B8E10)于当日11:00左右到达涡阳县老子牛东侧秦军农机公司(富发农机公司)购买农机,11:38左右在农机公司斜对面素贞干扣面馆吃饭,后返回家中。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县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凡在10月8日上午10:00至14:00时间段到过涡阳县老子牛东侧秦军农机公司(富发农机公司)和富发农机公司斜对面素贞干扣面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属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558-7257216;0558-721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