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欣悦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专家研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铁山坪街道、观音桥街道、石马河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自10月9日0时起对铁山坪街道女子职业中学9号楼、13号楼,自10月10日0时起对观音桥街道东和城小区4栋,自10月11日0时起对石马河街道丽景苑小区1栋,实施以下措施:
1. 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 实施管控后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连续7天检测无新增感染者,调整管控措施,继续实行3天管理;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解除管控,解除管控前24小时,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做好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 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6.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二、自10月11日0时起对石马河街道丽景苑小区2、3、4栋,自10月11日17时起对观音桥街道东和城小区3栋和4栋合围区(除4栋外),实施以下措施:
1. 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就地管控7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6.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江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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