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电动车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可谓是种类繁多,琳琅满目。当然,价格也不菲,一旦丢失,总令人心疼不已。这不,洛阳涧西武汉路派出所辖区就发生了两起电动车“被盗”案件,经历了从“发案”到“撤案”的波折……

两位报警人在民警的通知下到现场认领失而复得的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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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报警人在民警的通知下到现场认领失而复得的爱车

10月3日,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谷水大张对面公交站牌附近接连发生两起电动车被盗案件的群众报警。因案发地所属武汉路派出所辖区,当日值班副所长游江宁和民警穆海江感觉压力山大。他们暗自思忖,辖区每天都在巡逻,日常街面盗车发案并不高,特别是同一天、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段(大白天)连发两起“盗车”案,实在令人不解。两人眼神一对,“走,我们去现场找找……”

10月5日下午,洛阳天空中下着小雨,游江宁和穆海江两位民警驾驶私家车,向案发地点奔去。他俩先后逐一走访了案发地附近的商户门店,调阅了监控,均未发现被盗迹象,这更坚定了他们的想法:会不会是报警人记错了停车地方?

很快,在距案发地点西侧100米靠近洛阳公交公司一分公司大门口处,民警发现了第一辆报警人李女士“丢失”的“雅迪”牌电动车。顿时,两位民警信心大增。他们根据另一报警人王先生自述的情况,结合王先生日常的行走路线(广文路向北至建设路折向东)和习惯(停放在公交站牌后)分析后,大胆推测:会不会停放在了同一方向的其他公交站牌后面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果然在距所报案发地点东侧近1000米的另一公交站牌附近,民警找到了另一辆“新蕾”牌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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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两起报警“丢失”的电动车失而复得,毫发未损,完璧归赵。两起电动车被盗案件也宣布撤销。在两位报警人不停的感谢话语中,两位民警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仅仅是基层派出所日常工作中的点滴小事。事虽小,却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亘古不变的铮铮誓言。人民警察为人民,永远在路上……#洛阳头条# #洛阳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