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电已成为不少人的日常代步工具
但部分车主为了“更快”“更炫”
便打起了私自改装的“歪脑筋”
而个别商家为了利益
也会铤而走险提供非法服务
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整治“炸街”、飙车等乱象
台山交警联合多部门
突击检查电动车销售网点及修理厂
从源头上治理“摩电”违法!
为有效净化电动车销售市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11日下午,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交通运输局,对我市部分电动车经销网点及辖区修理厂进行突击检查,坚决遏制非法摩电车辆经市场流入社会。
0 1
检查电动车经销网点
行动中,联合检查人员重点检查电动车销售门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是否存在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无3C认证、无明确标注厂名厂址、产品来源不明、不符合新标准等问题的产品。
0 2
检查辖区修理厂
针对在执法工作查而不绝的改装飙车、报废摩托车现象,联合检查人员还前往各修理厂进行认真摸排,查看销售和维修的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库存报废车辆、来源不明的嫌疑车辆,是否存有的虚假文书证明证件等物品。
检查的同时,民警还要求电动车销售门店和修理店的工作人员,务必告知消费者,电动车私自改装提速、加装超标器件属于违法行为。事实上,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很可能超出国家标准,在司法鉴定中往往会被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才能驾驶。台山交警将持续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厉打击。
有些朋友可能对
非法改装电动车不以为意
甚至认为改装后的电动车更好骑
实际上
非法改装电动车存在着
很大的安全隐患
那么
怎样的电动自行车才是合规的呢?
我们该如何区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
Q
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A: 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Q
电动自行车有哪些标准?
A: 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重量)小于或等于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同时要获得CCC认证。
Q
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A:
一、外观不同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白色牌照)需要有脚踏骑行功能,而电动摩托车(细分为电动轻便摩托车(蓝色牌照)和电动摩托车(黄色牌照))则不需要脚踏板。
二、参数不同
从最高参数来看: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km/h
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
电动摩托车最高车速大于50km/h
从整车质量来看
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55kg
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无强制要求
从电机功率来看
电动自行车不大于400W
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大于4KW
电动摩托车大于4KW
三、驾驶证不同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
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要考取相应的驾驶证:
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F证(D、E驾驶证准驾车型也包括电动轻便摩托车);
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普通摩托车驾驶证E证(D驾驶证准驾车型也包括电动摩托车)。
Q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如何处罚?
A: 根据我市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已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因此,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将按驾驶无牌机动车依法处罚,无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依法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
电动自行车的道路行驶规定: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到通行。没有划分车道的道路,机动车应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2、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
3、电动自行车的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4、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5、电动自行车载物不得高于1.5米。
6、电动自行车载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
Q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如何处罚?
A: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Q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A: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需提供车主身份证、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出厂证明、购车发票等资料及在注册登记服务点现场查验电动自行车。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指引,购车发票缺失的,不能办理上牌登记。
Q
电动自行车登记程序是什么?
A: 携带以上资料到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地点提交资料,缴交牌证费(30元/辆),完成手续后即可领取牌证。
Q
电动自行车已经买了很久,相关证明已经不见了,可以上牌吗?
A: 车主本人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登记,并作出车辆合法来源声明后,可核发临时牌证。
Q
申领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一直使用吗?
A: 根据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不符合新国标或者无3C认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申领临时牌证,临时牌证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满后,该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上路行驶。
Q
电动自行车办理地点有哪些?
A: 请滚动查看↓↓↓
合法第一,安全至上!
交警呼吁各位市民理性消费
购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切勿私自加装、改装
确保安全、合规上路行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