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酒吧内,一名男服务员被醉酒的女顾客拉到厕所后,女顾客抱着男服务员,并试图亲吻男服务员的面部,男服务员非常抗拒,左右摆头,可是女顾客不依不饶。(来源:长沙网)
李兵是浙江杭州一家酒吧的服务员,李兵非常珍惜自己的工作,任劳任怨,服务态度很好。可是这天李兵却碰到了一件糟心事。
当天,李兵正在自己的岗位上班,这时候走过来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女子,李兵正准备给其让路,让其过去,没想到的是,这名女子直接将李兵拉到厕所里猛亲,并紧紧搂住李兵。
这一举动,可把李兵吓坏了,李兵不停推开女子,可女子并不想放李兵走,反而更紧紧地抱住李兵,对其猛亲,在这过程中,李兵一直都是反抗的状态,但又不知如何是好。事后,李兵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老板。
本案的法律问题,该名女子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应当如何处罚?
释案说法
事情发生后,网友各种议论都有,有人说这年头做服务员也不容易,也有人说这名女子明显就是喝多了,这种行为就不用处罚了。
事实上,该名女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涉嫌猥亵行为。可能有人说,猥亵的是男子也违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猥亵行为的犯罪对象包括男性和女性,也就是说,猥亵男子也违法。
视频中,该名女子一直试图亲吻李兵,而李兵一直抗拒,并试图推开女子,女子强行搂住李兵,使用了暴力强制手段,搂住、亲吻的行为是猥亵行为中的一种,因此,该女子对李兵有猥亵行为。
该名女子的猥亵行为较轻,明显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但是并不是不给处罚,她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该女子在公众场所,当众搂抱亲吻李兵,情节恶劣,如果李兵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话,可给其行政拘留的处罚。
如果是女子喝多了,误把李兵当成自己的男朋友,是不是就不是猥亵了,其实也不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醉酒的人从事任何行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以醉酒作为不负责任的理由。
事发时,光线明亮,该女子仅是因为喝多酒,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明显削弱,造成认识错误,认错人,在女子醉酒情况下,发生的事情,不能依据女子主观认识,应以实际发生的事情为准。因此,不论该女子事后如何辩解,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那么,如果是女子不仅有搂抱亲吻行为,还有强行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答案是不能的,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如果强奸男子是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故意伤害罪的,而不构成强奸罪。
当然,该女子的行为还可以被定性为性骚扰,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该女子如果对李兵造成了伤害行为,李兵也可以请求该女子对其进行民事赔偿。
中国酒文化博大精深,我们在朋友聚餐时也会小酌几杯,但是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否则就要面临法律的处罚。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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