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一轮拆迁来袭!睢宁连续发布45条征地公告
2022-10-13 11:25·徐州楼市动态
近期,徐州多个地方又传来一些征迁消息,涉及泉山区、贾汪区、睢宁,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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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连续发布多则征地公告!涉及翟山街道十里社区、姚庄社区!
10月10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连续发布3条征地公告,快来看看,你家在征收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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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拟征告(2022)7号-翟山街道十里社区内拟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泉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翟山街道十里社区范围内。
三、公告期限: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4日。
四、工作安排: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泉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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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拟征告(2022)8号-翟山街道十里社区、姚庄社区内拟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泉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翟山街道十里社区、翟山街道姚庄社区范围内。
三、公告期限: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4日。
四、工作安排: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泉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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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拟征告(2022)9号-翟山街道十里社区内拟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泉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翟山街道十里社区范围内。
三、公告期限: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4日。
四、工作安排: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泉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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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发布两则征地公告!涉及高新路贾汪段、徐贾快速通道北延工程项目!
10月10日、10月11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分别发布了一则征地公告快来看看,你家在征收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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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政通15号-徐贾快速通道北延建设工程项目征地公告
经省政府批准(苏政地〔2021〕309号),同意将贾汪区江庄镇、老矿街道、青山泉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4.3397公顷(其中耕地24.421公顷)、未利用地2.35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贾汪区江庄镇、青山泉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3927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0.12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7.212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贾快速通道北延建设工程项目。
二、被征地村(居)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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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政通16号-高新路贾汪段建设工程项目征地公告
经省政府批准(苏政地〔2022〕200号),同意将贾汪区潘安湖街道、青山泉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3.54公顷(其中耕地19.6257公顷)、未利用地2.494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贾汪区潘安湖街道、青山泉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7716公顷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7.805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市高新路贾汪段建设工程项目。
二、被征地村(居)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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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政府连续发布四十五条征地公告
10月12号,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政府连续发布45条征地公告,快来看看,你家在征收范围吗?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魏集镇陶河社区圩东组;睢河街道光华社区梁庄组;睢河街道联群社区葛庄组、新许组;睢河街道联群社区九里组、葛庄组;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王楼组;睢河街道天虹社区潘二组、青三组;睢城街道八里社区仝楼组;睢城街道东升社区桃二组;睢城街道东升社区桃二组;睢城街道红叶社区李二组;金城街道红光社区摆李二组;双沟镇官路村二组、三组;双沟镇官路村二组、三组;双沟镇纪湾社区五组;双沟镇双东社区十一组;双沟镇双东社区九组、十一组;双沟镇双东社区四组、五组、六组;双沟镇苏杭村二组、三组、五组、六组;双沟镇观阁村一组、三组;金城街道王营社区王二组;金城街道王营社区王二组;高作镇高南社区西门组;双沟镇双东社区十一组;双沟镇双东社区三组、十一组;双沟镇双东社区七组、十组;双沟镇双东社区七组;凌城镇城北社区樊庄组;凌城镇凌城社区申庄组;凌城镇凌城社区八组、九组;高作镇滕庄社区时一组、祁庄组;高作镇滕庄社区时一组、冯庄组;高作镇高南社区滕行组;高南社区腾行组、小圩组;高作镇滕庄社区祁庄组;睢河街道联群社区新许组;睢河街道景湖社区周庄组;睢河街道仝场社区贾村组、史庄组、东风组、谢庄组;睢河街道邱洼社区陈庄组、刘庄组;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土楼二组、土楼三组;睢河街道邱洼社区刘庄组;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谭杨组、胡庄组、朱旗杆组;睢河街道景湖社区井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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