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江燕/文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供图
日前,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审了《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近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直相关部门汇报,向湿地属地管理部门和参加调研的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法规修改的建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推动闽江河口湿地成功申遗、推动山水城市更好造福人民,并为湿地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
退养还湿
打造新的“水鸟乐园”
据悉,草案拟规定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不得新设排污口等。
调研中了解到,为了减少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活动影响,保护区管理处启动实施了退养还湿工程,退养后的水产养殖场由保护区管理处组织进行生态修复和水鸟栖息地改造。同时,组织对收回的养殖塘进行栖息地改造,将其改造成与外海相通、水位可控制、高低不一适合各种鸟类栖息的高潮位水鸟栖息地。
2018年以来,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已完成退养还湿3197亩,有效改善了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
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
在生态修复方面,保护区坚持“保护优先”理念,主动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流域协同保护和入侵物种治理为主线,以点带面,创新系统生态保护修复举措。
2018年以来共投入3亿多元用于各类生态修复工程、湿地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和湿地公园建设,累计完成除治互花米草4590亩,乡土植被恢复2605.5亩,其余保持光滩供水鸟栖息。
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
2022年鸟类科学考察报告显示,闽江河口湿地共有鸟类313种,其中水鸟166种,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47种和14种,数量超过24000只。退养还湿区成为新的水鸟乐园。
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
“闽江模式”
推进湿地保护工作
草案拟增加市政府支持建立湿地保护研究机构的规定,开展湿地生态恢复、候鸟栖息环境、候鸟迁徙与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研究。
调研中了解到,20年来,福州系统推进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和利用工作,形成独特的湿地保护“闽江模式”。其中,在基础研究方面,以院士工作站等研究机构为技术支撑,并开展视频监控、气象、水文智能化建设工作,常态化实施湿地水鸟、水质、水文、植被、疫源疫病等项目监测,科学评估并指导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湿地科研学研究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正在推进“福州滨海湿地生态研究中心”科研平台建设工作。
记者了解到,9月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福建闽江河口湿地:海、陆生物地理区划过渡带”列入世界自然遗产预备清单项目。这标志着闽江河口湿地在申遗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下一步,福州将进一步明确申遗范围及路径。
此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曾组织专家对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请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进行现场考察。考察中,湿地司领导和考察专家对闽江河口湿地的保护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近日湿地司将组织国际重要湿地国家评审会,研究入选湿地名单。
编辑:潘泽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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