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津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医疗费产生的抚养费纠纷。

简要案情:陶某明与李某敏于2019年离婚,两子女均由陶某明抚养,由李某敏支付小儿子陶某的抚养费。今年6月,陶某在校期间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疗报销后实际共支付医疗费用2万余元。就医疗费承担问题,陶某明多次与李某敏私下协商未果后,以陶某名义将李某敏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化解经过:案件进入速裁快审中心后,速裁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据悉,李某敏现已另行重组家庭,自己和家属靠务农为生,还需照顾家中生病的老人和刚满周岁的小孩,生活比较困难。办案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告知李某敏即使离婚了,子女依然是做父母的责任。另一方面告知陶某明应体谅李某敏的不易,多换位思考。通过情、理、法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敏当场履行1万元医疗费用,剩余医疗费由陶某明承担。

该案件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为母亲减轻了经济负担,尽最大努力维护了亲情关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真正案结事了。(廖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