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非凡十年
自强不息篇
严管厚爱锻铁军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能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到检察事业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教育,培树新时代检察英模,将讲政治、抓党建与强业务深度融合,开展系统内巡视,落实“三个规定”,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新时代检察英模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把选树宣传表彰先进典型作为激发内生动力、建设过硬队伍的有力抓手,推出一大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形成英模辈出、见贤思齐的良好工作氛围。
今天,我们选取的17位检察英模是全体检察人员的突出代表,他们用智慧和汗水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书写了壮丽篇章,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成为广大群众心中的闪光坐标。
★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的检察英模
白静(女,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苏凤琴(女),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施净岚(女),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连任)
章春燕(女),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
刘亮(女),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谢新星,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
梅玫(女),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莎姐”办公室主任
★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的检察英模
彭燕(女,彝族),时任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主任(党的十八大代表,连任)
潘志荣,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吴凤杰(女,蒙古族),时任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陈永洁(女),时任青海省格尔木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的检察英模
韩筱筠(女),时任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郑喜兰(女),时任河北省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后任衡水市中级法院院长)
王琍(女),时任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邵明强,时任山东省莒县检察院检察技术科科长
白洁(女),时任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俊镠(女),时任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文稿统筹:周蔚)
教育整顿大事记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坚持筑牢政治忠诚、优化政治生态,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检察队伍,整治顽瘴痼疾、维护公平正义,弘扬英模精神、树立新风正气,进行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2020年
7月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启动,8家检察机关被选入试点单位。
2021年
2月
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教育整顿全面铺开。
3月
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检察机关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内容、目标和措施。
4月
最高检召开党组扩大会,督办48项重点检察工作,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最高检召开党组扩大会,要求将检察官业绩考评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
5月
最高检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6月
最高检印发《关于第一批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典型案例的通报》。
7月
最高检对外发布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
8月
最高检召开第二批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暨最高检党组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要求融合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系统内巡视。
9月
最高检审议通过《“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问答》,印发《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
10月
最高检召开开门教育整顿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听取12名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外看内”查找不足,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11月
最高检、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12月
最高检向各省级检察院印发《关于5起检察人员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逢问必录”要求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年
1月
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系统总结2021年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情况。
落实“三个规定” 自觉“逢问必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2019年和2020年,最高检分别制定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把记录报告的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并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2077件,是2020年填报总数的2.4倍,是2018年和2019年填报总数的13.9倍。
如今,“逢问必录”形成自觉。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5922件。
“亲”不逾矩 “清”不远疏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施净岚
近几年,律师群体逐渐成为促进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听取并及时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提出的主张和意见;我们也会邀请律师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三方力量,参与公开听证;在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我们会邀请律师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协助监督合规计划执行……在我看来,必须秉承“亲清”交往原则,努力构建公开透明的检律关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
拿出担当勇气。检察人员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努力构建清清爽爽、坦坦荡荡,互融互通、互助互信的检律关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服务意识。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工作当中,促进严格公正司法,耐心接待办案律师,为其办实事、做好服务,依法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律师依法执业。
规范交往尺度。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要严格规范交往界限,公开透明良性互动,不能公私不分。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做细做实交往的正负面清单,把权力关在笼子里。领导干部更要心存敬畏,以身作则,不触碰纪律“红线”,不踩踏法律“底线”,同时大力涵养廉洁家风,真正管住管好身边人。
“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我希望通过检律协作,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作为新时代检察人,我们要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将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办案理念融入检察履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检察日报通讯员潘志凡整理)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人
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刘亮
履行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责,根本要靠“人”,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湖北省黄石市检察机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坚持严管和厚爱并举,激励和约束并重,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以焕然一新的面貌,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我们创新开展“七学”模式,引导检察干警在办理疑难案件、化解矛盾风险中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政治能力。去年,我们督促相关部门,对我党早期领导人林育英在黄石开展革命运动的联络点“油铺湾一号”,进行全面修缮,让红色建筑焕发新生。办案中,我们加深了对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的学习,获取信仰的磅礴力量。
我们打造“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先锋班”品牌。今年以来,青年干警撰写的“贯彻检察新理念小故事”已编发80余篇,青年干警承办或参办的4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8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9名青年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严管厚爱,责之所在。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我们出台了《关于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法律监督的工作意见》《关于预防检察人员“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行为的规定》《市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9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扎紧自我监督的“笼子”。
下一步,我们将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当好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检察日报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蔡明仪整理)
坦坦荡荡 公正司法
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苏凤琴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5年来,无论办理专案还是一些日常的案件,我常常遇到打探说情的问题,这需要自己守住底线,把握红线,才能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成为部门负责人之后,不仅是严格要求自己,更要带好队伍,尤其对“三个规定”的落实,经历了要求大家执行到大家主动执行的过程。我记得在刚刚执行“三个规定”的时候,有人说:“本单位的同事或者亲属问个案件,咱们把人家登记报告了,多不讲究,以后还咋相处呀?”为了打消大家怕得罪人的顾虑,我向团队成员阐明,落实“三个规定”不仅仅是执行上级要求,更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举措。我还跟大家讲了亲身经历:我的一个亲戚打电话过问一个案件,我跟他说明“三个规定”的要求,并表示我不能过问案件,让他相信检察机关会公正处理。我也及时在重大事项报告系统中对此事进行了登记上报。这个亲戚因为我没有帮他说情,不高兴了,再也不跟我联系了,但是我并不后悔,反而觉得心里很坦然。在我的带动下,现在部门的每个人都能够毫无顾虑、积极主动落实“三个规定”,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我想说,是组织培养了我,让我成为一名党的二十大代表,我要继续发扬“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的丹东检察精神,做好“传声筒”“传送带”“永动机”,不负使命!
(检察日报记者窦晓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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