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叶城地区、红柳滩地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JKDWLD-W1007(2022(HXD)1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叶城地区、红柳滩地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0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叶城地区、红柳滩地区,包1:蔬菜、干货调料等;包2:
肉类、禽蛋类和水果等。(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叶城地区、红柳滩地区(第一包);(002)某部副食品采购
项目-叶城地区、红柳滩地区(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叶城地区、红柳滩地区(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且成立
时间不少于3年;
3).投标人须是具有高原副食品筹措及配送经验的公司,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 今)高原副食品配送项目业绩(成交金额不小于100万元)至少1项(需提供类似项目合同 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若是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
证》;
5).投标人须具所投货物的检验、检疫合格证;
6).投标人须具有运输车辆或与运输公司长期合作的本公司(必须有冷藏运输车);
7).在当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必须在在叶城地区有固定生产(经营、加
工)或仓储场所(销售网点)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8).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www.plap.cn)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查询“失 信惩戒对象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供应商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站 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 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 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002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叶城地区、红柳滩地区(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同第一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4日10时30分到2022年10月20日18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本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4日11时00分
七、其他
一家投标单位仅能对一个分包进行投标,不得反复投标。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